中石化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
摘要:近年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实现了迅猛的发展,但也在创新中寻找转型升级的契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牵扯多方面的因素,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作为转型发展的重要一环,为了全面推动国有资本继续深化改革,研究者从运营公司的角度出发,探究国有资本运营改革发展的新路径。
关键词: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企改革:混合所有制:分类监管
引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推动我国经济实现转型升级的目标之一,它将从根本上影响我国企业的发展,引领我国企业向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转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正在寻求改革转型发展的新路径,但因为运营公司改革牵扯多方面的因素,国有企业的投资管理人员要对国有企业运营公司进行全面的分析,明确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实现科学的转型升级。
一、国有投资、运营公司简析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之后,我国的大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在发展中,开始谋求运营公司的转型升级之路,但由于改革不是一朝一夕便能完成的事情,需要在发展中进行及时的创新。为了实现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必须对国有投资运营公司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我国传统的国企管理体制在多年的发展中,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意在为人民服务,争取广大人民利益的最大化。国有资产管理是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再由国务院授权国资委进行具体管理,通过层层递进的方式实现科学的管理,保障人民的权益最大化。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定位
政府代表公民作为“出资人”,最重要的目标就是维护全体参与人民的利益,但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也要承担社会责任,但在实际的发展中:提高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存在一些矛盾点,双方之间又无法打破的平衡,还可能会带来冲突。因此,政府直接管理国企就会带有严重的行政管理属性,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因为多方的牵制会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发展缓慢等问题,还可能导致破坏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另外,政府在对国企进行整体监督管理的同时,无法及时了解企业的变化与需求,这对升级转型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特殊性
(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国资委之间的关系
1、性质不同。
国资委的性质为行政机构,在国资代理链条上归属政府管辖。国有资本对运营公司进行投资但运营公司的本质还是属于企业的范畴,而企业要进行独立经营才能保证效益最大化,它既不是事业单位,也不是政府附属机构,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代理链条中分属于企业。
2、管理方式不同
国资委通过合理化的行政手段对下属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国有投资运营公司则是以股权管理制为主。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是出资、监督与授权之间的关系。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其他国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将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等资源开发运用到公共事业领域,引导非国有资本也能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这种发展方式表明了国家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这种发展模式将社会各类资源实现了优化整合,突破了更高层次的经济利益。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的提倡,催生了大量国有独资企业的发展,但严格来说:非国有独资企业法人资本的所有权属性不归属于国有的范围,它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所支持的独立企业。虽然总体上可以统归为国有控股企业,但具体划分:国有资本并不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国企价值的附属品,而是通过调动各种资源实现了最优整合,正在实现转型升级的路上。
(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不同模式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有本质上的区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股权控制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也是混合控全公司,它既包括生产经营,又通过股份控制下属公司。本文所探讨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运营公司指的是独立经营的投资公司,它要在发展上通过不断的创新与融合,发挥市场经济的优势实现各类资源的整合,完成转型升级,力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明确的法律定位
任何一家公司在发展中都必须明确各项事物的定位,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法律需要逐步得到完善,以保障在未来运营发展的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实行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依。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中介职能要求其将行政权力转化为经济权力,若是直接按照《公司法》进行调节将会导致其要么沦为政府附属机构,要么变成国企之上的集团公司,会过分放大行政或是经济属性
(二)缺乏有效的公司治理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上级单位是国家或国资委接受的是行政命令,对下属单位进行管理时又要进行合理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的融合,这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纪要将公司内部的行政命令转化为科学合理的市场指令,又要同时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种复杂的模式决定了国有公司的治理体系必须不断创新,尽快实现转型升级。
目前,从整体大环境来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还未找到有效率的公司治理模式,它在发展的过程中各部门的管理模式混杂,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审批流程过于漫长,人事制度和薪酬体系偏于僵化,公司内部员工缺乏激励,对下属公司长期存在“管理缺位”或“管理过度”的情况
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改革建议
(一)尽快明确法律定位
国家相关部门必须尽快出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相关法律,这样管理人员在具体的工作中才能有法可依,但投资运营公司作为结构特殊的国有独资公司,其特殊性不能超过企业法人,更不能被视为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
(二)制定监管和考核要求
以国资委为代表的国家资产监管机构,必须明确自身的权利与责任,在整体视角上对相关方针和关键指标进行把控,但也要开放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其他管控权,以科学合理的管控方式,迎合企业竞争,激发企业的活力,全方面推动经营效率的提升。
(三)“一企一策”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转型
国有资产监管机制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的提升,更承担着社会责任。因此,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实现多样兼容。为此,《关于深化国有制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也特意将国有企业分为了:商业类和公益类,这两项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升级必须要考虑的重点因素,通过两项职权明晰各类的目标与责任,也避免冲突发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既承担着政府的责任又承担着国企的责任,因此更要在发展的过程中,将各项职权细致化,保证各项效益都能得到发挥。每个企业根据不同的企业职能,都存在不同的监管和考核指标,而我国企业数量众多,国有资本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承担双向的责任,完善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实现转型升级。
综上所述,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了实现全面的转型升级,要持续优化组织结构与资源配置能力,明晰投资企业的各项职权管理,强化股权分配所有制。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完善与健全考核评价机制,选拔有有才能的市场人才参与管理,通过多方面的思考,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正在初步发展阶段,改革创新是前进路途中必经的发展路程,相关国际从业者要遵从国家的战略部署,在发展中实现有益的创新,实现我国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完成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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