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猪瘟防控中的相应举措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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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猪瘟防控中的相应举措

孙,瑜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20级MPA研究生 200086

猪瘟俗称烂肠瘟,又称猪霍乱,是猪的一种急性接触性传染病。猪瘟是由黄病毒科猪瘟病毒属的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和高度接触性传染病,是威胁养猪业的主要传染病之一,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法定报告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非洲猪瘟于1921年首次在肯尼亚报到,20世纪60年代后传入欧洲、南美洲;2007年传入格鲁吉亚、俄罗斯、东欧等地;我国最早于 2018年 8 月在沈阳、郑州、连云港三地接连发生1。病毒自发生短短的几日内,疫区感染病猪的死亡率均高达 100%,许多养猪场遭受毁灭性打击2。为了全面控制疫情,我国严格的采取了暂停生猪跨区域调运及灭源无害化处理等措施。虽然应对及时,但非洲猪瘟最终还是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造成全国广泛传播,生猪大规模死亡,给生猪养殖业造成了重创。

2018年沈阳发现第一例非洲猪瘟至今,全国各地陆续发现和确诊多例疫情,涉及到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内蒙、山西、湖南、贵州、重庆、上海、青海以及北京等31个省市,传播范围非常广泛。当前再加上新冠疫情的影响,人们将更多的注意力转移到新冠疫情防控中,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导致非洲猪瘟疫情依然不容乐观。

我国作为猪肉消费大国及生猪养殖大国,必须对猪瘟疫情加强防控。同时,针对前期频频发生的猪漂流时间,政府部门也应当针对性做好相应措施。

一、切断和控制传播途径

为应对非洲猪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常态化防控新要求,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印发了《非洲猪瘟防控强化措施指引》,明确提出: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动物是当前应对并开展非洲猪瘟防控的关键措施。只有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才能阻断病毒的发生与流行。然而,在实际生产环节,部分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业主依然采用惯性思维的方式来应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所以就导致了部分养殖场发病和经济损失。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必须在控制传染源和切断传播途径上采取强有力的方法和措施加以防控4。所以,明确非洲猪瘟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显得至关重要。具体需要对人员、物品、动物、器械、污染源等传播途径作出管控。

二、督促养猪场改善养猪环境

有很多养猪场其布局规划都不太合理,并且建场时间较长,基本上都是在传统的模式下建造而成的,都需要进行升级改造。根据生物安全防控转型、环保减排等标准,添设消毒设备、洗涤杀菌室、人员检疫室以及材料灭菌室等。因为非洲猪瘟病毒在土壤当中的生存时间较长,所以有必要对表土进行更换,并进行水泥硬化处理。只要修理到位,就对养猪场的围栏进行检修,墙壁、粪便与排水系统,另外还有进料管线的进料系统等,以保证在一年以内不必大修,养猪场内部墙壁最好涂抹一层石灰泥浆5。同时,需要对养猪场进行彻底清理,同时予以干燥处理;除此以外,工作人员应当尤其注重水源与水线物理清洁以后,在加入一定量的酸化剂,进而达到彻底清理的目的。

三、监测养猪市场,建立病疫预报机制及监测体系

要想顺利开展非洲猪瘟防范工作,及时防控,促使防范效果得以有效提升,相关政府部门应与实际养殖情况相结合,注重健全疫情监测体系的积极构建。

1、推动相关部门及人员全面且系统地考察分析非洲猪瘟流行特征及临床症状等内容,在此基础上高度关注实验室建设工作,使得各区域兽医实验室得以健全建立,进而基于信息技术及计算机技术等的应用,针对健全疫情防控体系进行构建,为疫情工作顺利开展、严格监督管理疫情等提供技术保障。

2、在针对监测体系进行构建的过程中,应确保该体系具备较高适用性,同时全面分析边境动物疫情检测站等各要素内容,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疫情监测体系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工作,为规范化、合理地开展非洲猪瘟防范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强舆论宣传,避免被不良公知带节奏

针对猪漂流等恶性事件,宣传部门要加强跟踪,通过电视台、网络平台(公众号、微信、视频平台)等宣传法规政策,要防止疫情变成舆情。既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又要坚持权威发布、正面宣传,引导公众科学认知,同时继续在社会、群众中,尤其是面向生猪等重要畜产品养殖、运输、屠宰等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等,开展防控宣传,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畜牧业的引导和规划,推动优化布局和产业转型升级

  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布局,加强区域内生猪产销规划衔接,开展屠宰标准化创建,并逐步构建产销高效对接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探索建立区域内补偿长效机制,进一步调动主产区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探索建立养殖场分级管理标准和制度,采取差异化管理措施。加强区域内屠宰产能布局优化调整,提升生猪主产区屠宰加工能力和产能利用率,促进生猪就地就近屠宰,推动养殖屠宰匹配、产销衔接。

六、明确各部门责任,避免推诿

针对长江各段划江而治和相关部门各自为战问题,政府部门需进一步划清各部门监管界限,避免多头管理和责任部门不清等问题。

4月2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将全国划分为5个大区开展分区防控工作。要求各大区借助联防联控、技术支撑等手段,推动区域化管理。并通过完善区域调运监管政策,推进制定通道建设,并强化全链条信息化管理,加强大区内的联合执法。6月2日,在农业农村部的支持下,东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首次联席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等6省市共同签署《东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框架协议》。会议上,各省市各有关部门明确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扎实的举措,推进非洲猪瘟分区防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6

七、完善猪后事处理机制

2018年,财政部印发《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5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80元/头。补贴标准公布后,2019年年初,天津市在宁河区试点5个月,启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政策性养殖保险联动机制建设累计建立生猪养殖信息档案5388宗,建档率达到100%;新增政策性养殖保险1056户,无害化处理病死猪5474头,保险公司理赔2752单,赔付700余万元。

但此项补贴政策沿用至今,标准未有变化,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申报繁琐,补贴到账时间过长等问题。由此引发一系列恶果,比如草草掩埋,甚至抛弃死猪顺流而下,引发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隐患。有关部门需要适时研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简易申报程序,才能使一项好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 《非洲猪瘟防控措施与难点》,作者李登刚,第2页

2.《中小规模养猪场非洲猪瘟防控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作者何东伟,魏冬梅,马 颖,第7页

3.《非洲猪瘟特征及其防控措施浅谈》,作者陈升平,第4页

4.《非洲猪瘟防控的关键措施》,作者杨波,第12页

5.《非洲猪瘟的致病机理及其防控措施》,作者隋金伦,张维峰,刘斯贞,徐从贝,第22页

6.《6省市签署协议协同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