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 邮编250200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财政政策的支撑和保障起到了关键作用。在新的起点上,如何继续发挥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如何注重财政政策的延续性和全面性,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多角度多层次推进,要求我们扎实做好基础性和兜底性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财政治理效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我国提前10年实现了《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这项壮举赢得国际社会广泛称赞,我们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目前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是,如何在总结脱贫攻坚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总结前几年经验,我们发现,脱贫攻坚目标的顺利完成,财政政策发挥的积极作用非常关键
一、注重延续性和全面性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一篇全面振兴的大文章。以财政政策为抓手支持乡村振兴,要围绕乡村振兴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发力,坚持科学协调,注重财政政策的延续性和全面性,更好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方面,要注重延续性。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政策应持续加力不放松。既要保持脱贫地区的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还要有效杜绝重复建设,提高各类资源的使用效率,高质高效地推动政策目标有序实现;既要在保障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针对乡村振兴的重点集中发力,加大对相对贫困的治理力度,还要对政府各种涉农财政资金进行整合,充分发挥综合效应。
另一方面,要注重全面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脱贫攻坚重在解决局部贫困地区的基本生存问题,而乡村振兴关注全局发展,强调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也就是通过总体性激活乡村内生动力,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央从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等多方面进行部署。为此,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与之相适应,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也应有所转变。
二、坚持多角度多层次推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要增强财政政策的基础保障功能,多管齐下,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地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科学实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助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水平。农村基础设施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涵盖范围十分广泛。当前,我国城乡基础设施供给水平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长期以来,部分农村地区受地理位置和生产条件的制约,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加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的资金量大、建设周期长、投资收益低,导致了基础设施供给水平不足。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公共性,把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作为主要着力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明确阶段性突破点,加大对重点短板项目的财政资金倾斜力度。另一方面,应进一步统筹涉农财政资金,更加注重绩效管理,在顶层设计上做到有重有轻、有急有缓,逐步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缩小城乡差距。
二是助力形成产业振兴和人才振兴的良好局面。乡村要振兴,产业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从多个关键节点同时发力,其中发挥财政政策的协同作用至关重要。一方面,要体现财政政策因地制宜的灵活性,着力在培育乡村特色优势产业方面下功夫,为当地特色农业生产提供新思路、新技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并通过产业发展吸引和培养人才;另一方面,要延续脱贫攻坚期间的各项人才支持政策,为培养高质量的农业人才提供重要保障。要综合用好财政政策,通过加大对定向专业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助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加大对农村各类优秀人才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等,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三是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在乡村振兴中发挥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还要注重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健全财政风险补偿、风险分担机制,适当提高财政的补偿标准和分担比例,充分调动金融机构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还要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制改革,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成立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就业创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三、财政政策发挥积极作用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财政政策的选择应该体现广大人民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只有充分利用好财政政策这个杠杆才能把和谐社会的建设抬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第一可以控制和缩小城乡差别。在收入政策上,在取消专门针对农民的各种 税费之后,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税收制度,但暂不征收农业增值税;同时,对种粮农民给予直接补贴,稳定并提高农民收入。在支出政策方面,尽快实行城乡统一的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公共事业财政供给制度,逐步将农民纳入统一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尽可能增加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资助比例;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供财政资助。
第二可以实现地区间协调发展。主要是加大上级政府财政对相对落后地区的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缓解落后地区(特别是县乡)政府财政困难,增强这些地区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实行必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激励性财政收入体制;对到边远落后地区投资的企业由上级政府适当给予财政补贴,增强这些地区财政、经济、社会的自我发展能力。
第三可以控制和缩小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别。在收入政策方面,以超额 累进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遗产和赠予税调节高端阶层收入,同时,对弱势群体开办小生意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税费减免优惠;尽快将社会保障基金转换为社会保障税,以增强社会保障基金征收的强制性。在支出政策方面,以财政资助促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健全。在财政体制上,将基本社会保障列 为中央财政责权,以利人力资源在全国流动。
总之,理论和实践充分证明,发挥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基础性和兜底性工作,充分发挥引导性和协调性功能,花好每一分钱,提高财政治理效能,助力乡村振兴,从而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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