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刑民交叉"案件应如何处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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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刑民交叉"案件应如何处理

郭业文

广东都汇律师事务所 广东佛山 528200 

摘要从古至今,社会矛盾一直存在,尤其是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类犯罪案件,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案件开始变得更加复杂,以刑民交叉案件为例,若是不能对其进行科学处理和调节,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社会稳定运行。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刑民交叉案件基本内涵进行阐述,探究涉刑民交叉案件处理的有效方法,有望对部分学者提供指导和帮助。

关键词:刑民;交叉;案件;处理

前言:现代社会发展视域下,我国案件类型逐渐变多,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刑民交叉案件,其数量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增加,目前,业内对涉及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非常关注。但是,由于其类型和处理方式具有多样性,有时候会对现实工作的开展造成影响,无法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发挥至最大。那么,我们就要重点研究涉刑民交叉案件处理的主要方法,从而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一、刑民交叉案件基本内涵

所谓刑民交叉案件,主要指的是在一个案件当中,法律事实既包含民事法律事实,又涉及刑事法律事实,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牵连交叉,针对此类交叉,不但会体现在法律关系及事实方面,而且还表现在权益保护以及程序处理各个方面[1]。从本质上来讲,刑民交叉案件就是案件办理时,同时涉及民法与刑法规范,从而使得程序适用和法律责任面临冲突。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刑民交叉问题,其难点为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间的关系,一般而言,在刑民交叉案件当中,发生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行为人的某一行为,同时牵扯到民事和刑事法律,在此基础上,想要分清楚行为人应当如何承担法律责任,就要采用诉讼方式解决,这时候,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之间,就会面临一定的冲突问题。另一方面,就是行为人同时涉及刑事与民事法律,此时就要结合现实状况进行确定,若是难以确定,就要进行有效分析,应如何选择诉讼方式对其加以处理[2]

二、涉刑民交叉案件处理的有效方法

若是在实践中,涉及刑民交叉案件,相关人员就要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影响因素,采用科学有效方式,做好案件的处理工作,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采用先刑后民的处理方法

  采用先刑后民的处理方式,是以刑事优先为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刑事裁决高于民事裁判。在这过程中,民事裁判无法对刑事裁判造成的抑制作用,同时,采用刑事优先的处理方式,在被告人被确定是刑事责任的前提下,或者本身不会对刑事责任造成任何影响,在此背景下,就需要一并处理对应的民事诉讼问题。从价值层面讲,刑事诉讼社会现实意义比较重要,不管是目的,还是内容,都非常重要,充分展示了刑事诉讼的优先价值。而站在技术层面讲,刑事诉讼可以将案件的真实性进行有效反映,并且在取证过程中,刑事诉讼方式具有多样性。除此之外,从证据标准层面讲,相对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优势会更加明显,它主要是将那些合理的怀疑排除,而民事诉讼有所区别,就是具备优势证据原则。先刑后民的基础上,法律法规有了明确规定,就是在对相关的经济纠纷案件审理期间,若是存在经济犯罪某种嫌疑,本身却不属于经济纠纷类案件,就应当将起诉驳回,同时,还需将相关案件对应的材料移交给检察院,若是经济纠纷类案件已经被连,公安部门觉得其具有经济犯罪嫌疑,作为受理的人民法院,还需严格对对应材料加以审查[3]

(二)采用先民后刑的处理方法

    先民后刑重点是指刑民交叉案件中,先开展民事审判,之后实施刑事审判。在实践当中,这一方式并没有得到广泛采用,主要是因为刑民交叉案件当中,不存在刑事案件审理要先开展名民事裁判认定的需要。与之相反的是,对于民事案件来说,刑事案件证明标准更高,因此,在实践中,发生概率比较多的就是民事事实,需将刑事事实作为前提,有时候,这两种情况是独立存在的,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先民后刑处理方法,具有一定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有助于帮助被害人获取物质赔偿,采用民事赔偿的方式,可以对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加以赔偿,就算是后期的刑事裁决没有得偿所愿,由于先前已经获得了物质赔偿,被害人更容易接受采用形式裁判处理的结果,对于已经破坏的社会关系,不同程度上也能得到缓解。第二,能够缓解法院执行机构压力,处理刑民交叉案件中,刑事部分处理,通常而言,需要花费大量财力和物力,采用先民后刑这一处理方式,在部分案件当中,民事赔偿部分,采用刑事和解程序就会完结,将存在的民事纠纷解决同时,还能提高诉讼效率[4]

(三)采用刑民并行的处理方法

刑民并行主要指的是针对刑民交叉案件,在处理过程中,不管是民事程序,还是刑事程序,两者都是独自进行的,并没有产生交叉情况,互不影响。程序先后上,也不存在任何差别,往往是采用同步进行的方式实施。针对案件本身的刑事与民事判决,并不存在效力大小的区别。一般情况下,涉刑民交叉案件中,采用刑民并行的处理方法,对刑事被害人来说,具有一定的益处,并且具有充分的程序选择权,其与现代社会司法理念相一致,在司法实践工作中,最为正当的一种方式,是对传统刑事程序的一种良好突破,在某种条件下实现了刑事与民事程序在法律上的平等,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刑民交叉案件中,采用刑民并行的处理方式,能够有效解决各自程序之间面临的冲突问题。比如,以非法集资为例,我国相关法律做出明确规定,如果案件正在开展刑事程序处理,当事人再去法院,实施民事诉讼,这时候,人民法院则不会受理。而刑民并行就不一样,能够有效避免这一问题,既能将不予受理的问题加以解决,又能避免裁定驳回如何说理相关问题,在此背景下,刑事程序与民事程序就能得以同步进行,并且相互不会造成影响,实现财产等问题妥善处理同时,还能平衡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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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语:综上所述,刑民交叉案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想要从根本上实现案件的科学处理,相关人员就要树立先进思想,明确刑民交叉案件的基本内涵,结合实际发展情况,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处理好刑民交叉案件存在的各类问题,以此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玉林. 民刑交叉案件并行处理原则的理解与适用——以《九民会议纪要》第128条的规定为中心[J]. 法律适用, 2022(8):8-9.

[2] 霍晓丹, 赵波. 刑民交叉案件的司法处理原则与规则——以诈骗行为和民间借贷行为为例[J]. 社会科学动态, 2021,(010):98-103.

[3] 石茂生王加苏. 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方式探究——以民间借贷案件为例[J]. 南都学坛, 2021,(002):72-76.

[4] 马英华. 浅析民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原则及标准——基于“九民纪要”的视角[J].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1,(12):80-83.

[5] 余德厚. 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的完善--基于50件商事案件的实证分析[J]. 自贸港法坛, 2021(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