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广东 东莞 523000
摘要:都市电网项目是城市总体发现的规划的关键和基础,直接关系着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生活状况,如何加快政府对报建工作的审批流程,进而优化审批流程工作,本文就如何优化许可流程做出以下探讨。
关键词:电网规划;绿色通道;制约因素;
0 前言
作为国民经济重中之重的基础产业--电力行业,是在进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和城市电网基础设施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城市电力系统的负荷中心。近年来,经济持续增长拉动电力需求与日俱增,电网大规模发展成为必不可缺少的重要项目,电网项目建设呈现数量多,跨区域、需求急、工期紧等特点,面临这诸多新问题,成为了电网发展的难点。
1、都市电网项目前期工作面临问题
基于对电网项目政府行政许可概况分析,研究得到都市电网项目前期工作面临问题,总结得出以下四点结论:一是电网项目核准机制不够完善。二是电网建设与城市规划有冲突。三是与电网建设工程前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日趋严格。四是电网前期工作量大。
基于对都市电网项目在占用林业用地、公路铁路跨越、用地报批、管线报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的过程中流程上进行剖析,总结得出以下制约因素。
1.1涉土制约因素
(1)变电站用地规模(指标)须缴纳费用(50万/亩)才能办理,且等待政府审批用电规模时间较长。
(2)变电站用地手续建筑规划许可办理是难点。
(3)项目控规调整、用地报批、供地手续、设计方案审查等环节手续繁琐,用地报批+供地手续审批时间超过1年,项目开工前难以满足“三证一书”要求,存在项目不满足合法合规风险。
(4)高压电网管线类工程建设办理交通、水务、城管施工手续不能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自然资源局)实现并联审批。
1.2涉林制约因素
(1)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关键制约因素:
一是全市林业主管部门统筹全市年度林地定额。电网工程建设用地指标需提前协调林业主管部门预留当年林地定额,不能超过省政府下达的全市年度林地定额。二是使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范围要调整规划。使用国有林场要有选址唯一性、生态影响分析相关论证报省政府批后办理林地手续。不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需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涉及调规周期非常漫长,一般需要3到5年。三是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四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项目,会依法受到查处并要求复绿。如需补办使用林地手续时要附上查处报告。五是林业手续办理时间周期长。
(2)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关键制约因素
一是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期满后用地单位应当在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保持林地用途不变。容易发生施工便道硬底不拆除,工程竣工一年内未及时做好复绿工作,会受到林业局处罚。二是建设工期超过2年的公路、铁路、水利水电、航道等建设项目临时占用的林地在批准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的,应当在届满之日前3个月,由用地单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临时占用申请,周期长,同时临时占用林地累计延续使用时间不得超过项目建设工期。三是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项目(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应当依法查处复绿。
1.3涉铁制约因素
(1)下穿铁路顶管手续办理需要“一事一议”,需要每个项目与中铁广州局公司谈判、审议委托建设合同,工作效率低下,耗时超过1年,不满足工程建设合法合规以及工期需要。
(2)下穿铁路工程的费用组成、取费依据及标准难以界定,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难以快速达成共识。
1.4涉水制约因素
《电网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电网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等在工程可研阶段未充分调研,前期收资不充分,未能第一时间确保电网工程设计方案等符合交通、水务、航道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导致政府评审时间长,影响行政审批周期。
1.5涉路制约因素
(1)塔基在公路保护区范围内(公路征地红线外,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无法通过市交通局审批,须在可研评审时与计划部沟通并更改线行。
(2)政府一般不同意伴行公路下方埋设电缆沟,如果实在没有路径,需由市政府协调并组织专家唯一性论证。
(3)目前手续无法办理主要原因是线路设计方案与公路局未能达成共识。计划部前期阶段基本没有征求公路局意见,导致施工阶段手续办理困难和重大设计变更。因此线行确定前需与公路局充分沟通。另外如目前已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建议初设、施工图阶段(只需提交平断平图)就邀请路政所、公路事务中心勘察现场确定设计方案。
(4)目前公路巡查监督的有路政所、公路事务中心、市交通局、地方城管多个部门,未办理手续提前动工的难度非常大。
2都市电网建设政企合作行政许可流程优化方案探索方向
2.1推动市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重点项目管理部门将年度电网建设计划的电网建设项目纳入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列入市重大项目和相关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实行绿色通道管理,加快项目落地。实现电网项目全部列入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由市政府解决用地规模(指标)问题,全部采用无偿划拨方式取得不动产权证。可节约用地指标成本50万/亩,按每年100亩的用地需求计算(每年投产2座220千伏变电站,10座110千伏变电站),合计可节约成本5000万元。
2.2完善与自然资源部门及各镇街(园区)的沟通对接机制,加强业务沟通,梳理《电网工程项目自然资源办事流程清单》。按照“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快审快批”机制,围绕项目控规调整、用地报批、供地手续、设计方案审查等环节进行全面简化和优化,缩短审批时长。其中用地报批+供地手续由原来的1年左右时间缩短为9个月;供地手续和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实现并联审批;开工前实现“三证一书”。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对基本条件具备、次要条件有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推动政府制定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容缺受理管理办法,明确容缺受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制定实行容缺受理的事项和资料清单并在网上公开、实行动态管理。
2.3与自然资源局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建立签订框架协议,提前对线路敏感点(基本农田、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等)进行甄别,优选路径方案。通过管线净距分析、管线规划条件核实测量、图册编制咨询、MDB数据库制作的服务实现电网管线工程规范化管理。
2.4签订《市林业局与广东电网供电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推动电网建设,减少电力施工对生态环境影响为目标。林业主管部门对电网项目林地占用手续采取“形式”审查,林地占用手续审批时间由原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通过“承诺制”,由市林业局配合供电局先行进场开展不砍伐林木的前期“钻探勘测”、“放线”等工作,有效提高现场施工效率,缩短整体施工周期。
2.5与铁路公司签署“全网首个”框架合同,电网建设在规范穿越铁路措施及手续办理流程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后续下穿铁路的电网工程不再需要“一事一议”,重复谈判、审议委托建设合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每个涉铁工程将节省约1年涉铁手续办理工期。
2.6签订涉路安全评价等技术服务框架合同,提前对涉路施工现场查勘,加快报告的编制与审查,减少过程设计方案频繁修改,缩短了施工报建及取得相关路政部门的施工许可时间。
2.7签订电网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及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等技术服务框架合同,前期直接确定技术服务单位,减少了新项目频繁招标采购的时间,期间保证了报告编制的连贯性,缩短流程间的时间间隔,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
2.8推动政府部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整合建设覆盖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服务专区系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服务专区系统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并具备在线并联审批、项目信息和资料共享复用、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系统还将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统一受理、实时流转,实现对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节点的全过程跟踪督办,杜绝体外循环,确保相关改革成果得以真正落实。
结束语
都市电网项目关键行政许可流程优化关系到电网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也关系到电网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面对新的形式和新的要求,许可流程的优化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用时用地等问题,因此,政企合作成为了日后发展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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