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审计局 719000
摘要:本文以镇党委书记及镇长的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情况为主要关照对象,概述基层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内涵及意义,阐释推进基层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难点,探索推进基层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完善思路。
关键词: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镇党委书记;镇长
一、基层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内涵及意义
自2010年以来,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颇受青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全面推进。基层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是将特定单位、机关或组织的党委主要领导及行政主要领导的对应经济责任审计,安排在同一时点同时推进的一种审计方式。比如,就乡镇级别而言,扬弃了过去分别开展镇长责任审计及镇党委书记责任审计的习惯,根据计划安排将两个审计综合起来同时推进。和一般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相比,这种审计具有明显同步、综合特性,另外基于对独立性的确保,这种审计方式普遍还带有异地执行的特征。
在基层推进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和意义。其一是利于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科学水准,对于地方来说党政领导虽有分工,但其组织管理、财政资金掌控、相关决策等方面权力客体高度一致,二者是共同而非分开发挥作用的,在责任审计层面同步推进更符合这种原本逻辑和规律。从这个角度上看,推进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宏观科学程度远高于二者责任审计的分别推进;其二是更利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覆盖,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步推进,利于规避审计盲区,同时还有助于减少审计重复,可在更高水准中落实全覆盖;其三是利于经济责任审计效率的提升,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步推进,审前调研等系列环节的工作均合二为一,有助于提升工作效率;其四是利于审计工作公正水准的提升,党政领导同步审计实际上否决了在地方仅对行政领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而绕开党委领导的习惯,较好地规避了将所有问题和责任都推诿给镇长等基层行政领导身上的公正风险;其五是利于审计团队胜任能力的磨炼及提升,党政经济责任审计同步推进的复杂性远非1+1=2的简单逻辑,不仅利于考验单个审计人员的素质能力,而且也利于人力资源的整合优化;其六是利于审计结果更充分地利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利于提升对系列涉及事项评估的精确及全面程度,审计结果更能反映本身存在的问题,利于提升审计整改的可能性及可行性。
二、推进基层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难点和障碍
(一)目标诉求障碍
从基层实务层面上看,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基本着眼点是为诸如镇长或镇委书记干部考核和升迁提供参考。基于审计部门的相对弱势,在干部考核和选用过程中的重视程度普遍有限,推进基层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切实落实缺乏足够的动力,导致部分审计项目存在走形式的痕迹或色彩。具体到乡镇层级的对应审计,因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并没有重点提及,所以面临着更大的形式化风险。
(二)证据质量障碍
基层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目标对象一般是特定部门或地方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具体到乡镇就是镇长及镇党委书记,二者的联合基本上形成了对地方的实际掌控,外界审计部门采集他们的相关材料面临的信息对称难题远非审计工作所能及。所以,在基层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中,获得证据或其他基础信息,无论从充分度还是可信度等方面考量,均存在严重的质量风险[1]。
(三)组织协调障碍
和一般意义上的经济责任审计相比,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对联席会议制度及该制度下的组织协调制度的依赖度偏高。不过,基于第一点所言及的目标诉求障碍,在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过程中,联席会议制度及该制度下的组织协调制度发挥的作用没有相应地提升,在以乡镇领导为目标客体的最基层相关部门及机关的配合程度反而更低了。
(四)责任界定障碍
虽然,中央及各省级层面颁发了系列制度文件,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说明,不过在责任划分方面的规定说明普遍缺乏精细度。其实,在实务层面看,镇长及镇党委书记在系列事项或问题的管理及责任,彼此交叉情况非常复杂,属于存在一定笼统度的社会学范畴,相对于自然科学的量化及绝对厘清的思维而言有一定的适用困境。另外,在彼此责任界定的同时,还存在历史责任及现任责任、客观责任及主管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等之间的区别,复杂度较高,界定困难也相对较高。与责任界定休戚相关的是,相关评价问题的困难也相对较高。
另外,基层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在结果运用方面还容易审计整改流于形式等风险障碍。因为第一点提及的目标诉求障碍,对审计结果之参考价值的重视程度有限,在落实层面往往仅限于整改承诺、情况说明等,后续处理方面往往缺位。最为关键的是,审计人员对这方面的结果运用上无法彻底落实。
三、推进基层党政领导经济责任
同步审计完善思路
(一)研究先行,修正细化顶层设计
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需要在制度设计等方面给予到位的规范引导或指导,并且需要注意针对诸如乡镇级等类型的情况进行分别细致规范说明,适当提升基层同步审计的地位,避免出现制度设计或细则性说明文件过于笼统甚至疏忽现象。基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复杂性,及基层的特殊性,需要先组织力量推进专门研讨,尤其是就责任界定、责任细分、评估指标、对应数据等方面均给出指导性结论及意见,在研究层面形成科学度较高的共识,为顶层设计层面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2]。
(二)有的放矢,强化审前调查推动统筹提升
基于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本身的复杂性,要适当打破一般审计项目的惯性思维,适当提升审前调查的地位。在启动特定审计工作项目之前,应该安排充分的人力及时间,推动实现审前调查的精细化转型,灵活通过各种方式对被审计对象、涉及地区和组织、涉及工程项目及需要落实的政策、涉及财政资金等系列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或者说确保对具体情况尤其是可能遭遇到的障碍风险因素达到一定熟悉度后,再思考制定审计计划安排及资源配置,推动其本身的优化、规范及科学,及审计质量的提升。
(三)发散思维,创新推动审计升级转型
在倡导推进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同时,应该适当保留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非同步审计,对二者从审计重心方面进行适当分工。对于同步审计工作,在审计方法方面,应借力大数据将信息非对称风险问题克服于无形中;在审计内容方面,应该强化紧抓系列决策这条主线,着眼于地方宏观事宜,强化宏观方面的评判,对于具体基础信息则借助系统思维重点进行定性分析,重点考量基础信息的充分度。对于镇长或书记的履职情况,同步审计应该重点审视效益及适当性等方面的事项,避免在合法性等基础问题上耗费太多资源及时间。
结语
另外,推进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需要强化践行联席会议机制的构建和落实。在此,需要适当提升审计部门在其中的地位及权限,最好形成以审计部门为中心及核心的机制格局,对于纪检、组织、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审计结果应用方面各部门的通力配合。
参考文献:
[1]周迎春.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4.
[2]李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制度完善路径[J].财会通讯,2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