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不仅将孙奭之疏误作了林氏的观点,而且误会了孟子'因先王之道'的'因'字.该章前半部分言说的重心乃在于'以'和'因'字上,'以'作动词'用'解;'因'则作动词'就'解,为靠近、凑近的意思,引申为利用、实行、操作、实践等,而非王氏所认为的作为××的标的或依据.'因先王之道'、'以不忍人之政'('以仁政')和'行先王之道'同属动宾结构且语义完全一致,而'先王之道'和'尧舜之道'则是既有联系又有显著区别--前者指汤武式之仁政,后者指尧舜式之善心(仁心).王文认为孟子'徒善一徒法'之句乃在于强调'先王之道',如制陶'模范'一样的'规整'功能,即强调'先王之道'作为标的或依据之重要地位,这就不仅未深究孟子'先王之道'的具体内涵,而且也否定了孟子'徒法不能以自行'(法不能自己行)的明确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