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迁市委党校
内容提要: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曾嘱托江苏要全力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力争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宿迁作为江苏省重要的农业基地,始终把农业现代化建设放在四化建设的基础地位,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宿迁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中不断探索,取得了许多重要成就,但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还有较大距离。当前,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宿迁农业现代化建设必须要主动顺应形势,抓住“十四五”发展机遇,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宿迁农业现代化进程。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宿迁;农业现代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曾嘱托江苏要全力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力争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宿迁作为江苏省重要的农业基地,始终把农业现代化建设放在四化建设的基础地位,“十三五”以来,宿迁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宿迁在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持续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有力推进了宿迁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农民增收,但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还有较大距离,传统生产经营方式依然占据相当比例,弊端日渐凸显,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农业兼业化经营趋势明显,“谁来经营”“如何经营”等经营基本问题亟待解决。当前,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宿迁农业现代化建设必须要主动顺应形势,抓住“十四五”发展机遇,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的发展活力和动力,推动宿迁农业现代化进程。
一、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理论思考
(一)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最早是在党的十八大中提出,是相对于传统农业经营方式而言的,具体来讲是一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经营专业化、治理组织化、服务社会化为特征的农业经营方式,以多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作为补充,可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同时又能够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素市场、组织方式和服务模式的有机组合,重点就是解决“谁来经营”和经营效益问题。一个完整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至少应包括主体体系、市场体系、组织体系、规模体系、服务体系和监管体系。
(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典型特征
一是经营专业化。经营专业化是指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均由专门化的经营组织从事,并形成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围绕农业产业链进等分工协作,主要包括:经营主体的专业化、经营产品和生产工艺的专业化、利益联结机制密切化。形成专业化的农业经营体系,一方面有助于发挥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比较优势,通过专业化分工,提高生产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这样不仅有效分散了农业风险,而且有助于采用先进的生产工具和农业技术,提升农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是治理组织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个突出的任务是要解决传统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衔接问题,因此治理组织化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典型特征。相比于传统农户的分散经营,采用合作社及其合作社联盟、家庭农场及其家庭农场联盟等横向经营主体组织等经营方式,可以有效克服传统农户分散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农民家庭经营过于分散和弱小等问题。此外,农业生产经营治理的组织化还有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推动农业生产经营决策科学化和农产品生产标准化。
三是服务社会化。经营服务社会化是指与农业相关的经济组织,围绕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品牌推广和农业要素流通等核心内容,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各类市场化服务,主要包括:经营服务的市场化、提供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和专业化、经营服务内容的完备化。
(三)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点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第一个关键点是如何实现传统农户与现代市场的有效衔接问题。传统农户的家庭经营往往面临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市场风险程度高等困难,因此,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最核心的是构建衔接传统农户和现代市场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模式。具体表现为:①围绕农业产业链构建密切型的纵向产业经营组织,一方面将市场需求信息传递至生产的第一车间——田间地头,另一方面将产业链增值的附加值在农户、流通中介、加工商和销售之间分享,从而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组织联盟;②围绕生产、加工、销售的某一环节构建横向经营主体组织,通过批量生产和批量采购,实现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从而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品质,助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③构建经营服务的要素流动市场,促进要素需求者和要素供给者有效匹配,优化各类要素在各类经营服务主体间的有效配置,这有助于各类经营主体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发展。
第二个关键点是构建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和集体经营有机结合的多元化经营组织方式。四大经营方式中,家庭经营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既包括传统散户和兼业农户,也包括农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合作经营是基于要素共享、风险共担、合作发展为原则,围绕专业生产所组成的家庭经营者联合体,合作社内部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共享技术知识和专业化培训、降低交易成本、分担市场风险等途径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企业经营是借鉴企业经营管理方式从事农业生产,企业经营通过紧密的垂直协作、严格的要素投入管控、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的企业声誉机制等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体经营基于农村集体财产的清晰产权,以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通过创新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新型业态实现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有效结合,是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实现方式。
第三个关键点是合理构建指标体系对适度规模经营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发展能力或潜力,从而有效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相对的、多元的,评价时需要综合考虑地区资源、要素等为禀赋约束下的地方比较优势,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农业生产的规模特征与技术特性,此外更重要的是要结合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水平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发展进程,考虑规模经营的经济效益。
二、宿迁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现状
当前,宿迁农业经营体系正向新型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整体呈较好态势,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一)宿迁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1. 经营主体结构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近年来,宿迁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包括传统的散户,还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多元化的经营主体,且新型经营主体占比持续增加,初步形成了“四位一体”新型经营主体方阵,呈现出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农产品安全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也有力推动了现代农业建设和乡村振兴。
2. 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呈现辐射带动效应。家庭农场、合作社平均经营土地面积逐步扩大,且充分带动了农户就业。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一是因为基地建设力度的加大,二是因为农村土地市场化流转进程加快,同时确权颁证为承包土地流转创造了有利条件,土地确权搞清楚了土地农底,农户承包面积与边界得以明了,减少了土地纠纷,使土地更好地“活了”起来。
3. 农业信息化水平持续提高。作为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首批试点省之一,江苏在信息进村入户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随着信息技术革命不断升级加速,电商平台应用日益广泛,宿迁涌现出了一批互联网+农业的先进典型,如沭阳县的互联网+花木产业,近年来,宿迁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加速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和智慧农业建设,信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4. 经营组织模式不断创新。合作经营方面,土地股份合作制正日益成为规模经营主流模式;家庭经营方面,以职业农民创办者的家庭农场发展迅猛,进一步提升了家庭经营的水平和效益;集体经营方面,各地探索出了与地方实际情况相适应的集体经营新模式;企业经营方面,一是探索农业新型经营组织模式效果明显,二是各级政府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更加注重其对农户的带动作用和对贫困农户的帮扶效果,探索出股份合作、保底分红等行之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5. 经营主体安全认证效益突出,品牌化建设不断加强。安全认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标识,安全认证因在规模、资金、经营能力等方面都有较高要求,决定了认证主体多为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和带动整个农业产业和区域实现安全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此外,随着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宿迁更加注重培育发展农产品优质品牌,不断加强品牌化建设,农产品品牌效应逐渐增强,辐射带动效应明显,农业核心竞争力获得显著提升。
(二)当前宿迁农业经营体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 农业科技创新支撑不足。近年来,宿迁持续推进农业科技的建设,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但不论是和苏南相比,还是和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首先,与苏南相比,宿迁在高新技术,特别是核心和关键性技术上的自主创新不足,农业科研技术综合实力薄弱。其次,农业科研投入不足,与苏南相比,宿迁在育种、深加工等领域的研究和成果推广方面的财政支持水平较低,进一步限制了宿迁在农业技术上的自主创新。最后,科研创新人才不足,农民素质还有待提升,宿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中领军型人才较少,而科技创新中坚力量又较为分散,缺乏统筹安排与指导,同时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也严重影响新技术的广泛推广和应用。
2. 农业社会化服务不到位。当前,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日益多样化、个性化,再加上市场经济的冲击,农业生产经营的成本不断增加,想要降低经营风险,需要有高质量、专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保障。宿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还远远达不到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不论是服务内容,还是服务质量以及服务人员专业水平,都不能满足当前宿迁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作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支撑和必要保障,农业社会化服务如果不到位,将严重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三、宿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践路径与政策导向
(一)以乡村人才振兴为导向,着力实施乡村人才培育工程,夯实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才根基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这必将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供强大的、持续的人才支撑,为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造更加坚实的基础条件。现阶段,创业就业环境建设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平台。要创建乡村人才特区,制定有关人才下乡融农的特殊政策并形成长效机制。要瞄准农业领域类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管理技术的新需求,制定特殊政策吸引这些人才搞农业、带农民、建农村。
(二)以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服务体系有效结合为导向,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创新农业经营组织制度与模式
实现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服务体系的有效结合是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关键,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又是完善和创新农业经营组织的关键。要抓住这两个关键,着力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完善和创新农业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以及产业化经营制度,创新农业行业组织制度,构建政府和行业共同参与的经营服务与治理体系,并不断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模式,促进农业经营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有机结合。
(三)以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为导向,继续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全面实现农业农村“凡权必确、权必有证”,加快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和服务平台
“确权颁证”是建立完善的农村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的前提,是推进农业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的基础,应加快开展。要以继续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为导向,全面实现农业农村“凡权必确,权必有证”。要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林权、水利工程、宅基地、房屋、生产设施、水域、草原等资源确权颁证,探索生态资产评价、共建共享机制及市场化实现形式,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加快农业领域内知识产权认定体系建设,构建起以专利权、著作权、商业机密、品牌保护等为主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为载体,积极鼓励建设区域间专业或综合性产权交易平台,细化交易管理制度中财务、法律、融资、契约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以土地经营权、房屋财产权、林权等抵押贷款试点为契机,构建起以价值评估、交易、处置、变更登记等内容为主的产权市场交易体系。
(四)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导向,着力构建新型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实现农业家庭经营与农业合作经营更加广泛、更有深度的结合,推进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
为积极扶持小农户,让小农户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201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可见,以有机衔接小农户为导向,着力构建新型农业双层经营体制,是在新时代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根基。以传统小农户为特征的农业家庭经营与现代农业合作经营是相辅相成的,二者更加广泛、更有深度地结合,即农民合作组织与社员(农民)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就构成了新型农业双层经营体系。
(五)以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为导向,着力构建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体系,大力提升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综合效益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要打破对农业规模经营就是土地集中经营的认识局限,构建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体系。也就是要充分认识到并重视各经营主体的联合与合作所带来的产业、区域、服务规模优势,既要重点支持基于土地流转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的适度规模经营,也要大力支持基于服务共享的其他经营主体的服务规模经营和综合规模经营。
(六)以深入推进品牌强农为导向,着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市场体系,打造农业品牌雁阵,开创农业“品牌整合产能,合作对接市场,物流保障销售”新格局
打造农业品牌雁阵,锻造高纯度农业金字招牌,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市场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要以深入推进品牌强农为导向,全面推进农业基地化、标准化、品牌化、电商化、物流专业化。一是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塑造推进计划,全面整合“小、多、散、乱 ”品牌,用区域品牌整合农业产能,用品牌集群合作对接市场,发挥大品牌对农业上游经营主体的“指挥棒”作用;二是构建集信息、展会、交易、物流于一体的高标准农产品产地市场网络体系;三是全面打通物联网、互联网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加快发展农产品销售新业态;四是培育壮大专业农业物流企业(园区),打造“中心枢纽+区域节点”现代农业物流圈链。
作者简介:齐娜(1991—),女,硕士研究生,职称:初级,研究方向:社会学、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