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据2008年6月4日《大洋网-广州日报》报道,东莞市政府决定对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此次发放的对象包括低保对象、五保户、非低保对象的优抚对象、非低保对象的1-4级残疾人、非五保户的孤寡老人、弃婴、已治愈的麻风病人和低保边缘户,发放标准是每人1000元。其中,低保边缘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为401-600元的人员。
广东民政
2009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