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国企整体改制时国有产权转让要进产权交易市场竞价转让。无论是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国有产权,还是以存量国有资产吸收非国有投资者新设企业实体,净资产竞价转让价格的会计计量如何确定,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确有必要进行规范统一,现就改制企业不同重组情况的会计处理分析探讨如下:
齐鲁珠坛
2005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