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委党校 辽宁葫芦岛 125001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关系调整与冲突问题比较突出。为把这一重要任务落到实处,需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通过法律机制保障公平竞争和社会和谐发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洪雷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法治社会,国家应当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各种利益冲突问题。国家在处理各种利益冲突时,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通过法律机制来保证法律的实施。基于此,文章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机制进行探讨。
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律机制
1、制度的根本是法治
法是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标志,是人类理性的产物。法律的本质是正义,而正义的核心就是公平,竞争。没有了公平竞争,就没有了和谐社会。
法不是通过制定法律来解决问题的,而是通过实施法律来解决问题。法既不能限制人们的权利,也不能减轻人们承担的义务。如果一个制度不能很好地处理人与人之间利益冲突问题,那这个制度就不能被认为是好的或值得信赖的。法作为一种制度,首先必须符合正义要求。只有符合正义要求的制度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以法治为基本原则与制度保证。党和国家要将和谐社会作为一种制度来对待,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种政治目标来追求。党和国家要依法治国,尊重法律权威、维护法律尊严、保证依法治国进程。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坚持法治原则。
党和国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坚持依法办事与有法可依的关系、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法律权威与群众权利的关系、民主与专政的关系、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平等和效率等问题。
2、树立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理念
法律机制的第一个价值理念,就是要树立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理念,保障社会利益关系的和谐。所谓公平正义,就是指在平等基础上实现公平、正义和平等,即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对等,以及利益分配的合理。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在严格依法办案和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之间形成平衡关系。所谓诚信守法,就是要求在社会中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协调、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原则,这也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当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法律机制要通过公正司法来实现这三个价值理念。李洪雷教授认为,国家通过法律机制来保证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理念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得到贯彻执行。
3、完善权利救济机制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选择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可以使权利人的权益得到充分的实现和维护。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和完善权利救济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利益驱动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大量出现,使得司法机关“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日趋严重,权利救济机制不健全。为保证权利救济机制的有效实施,应着力完善司法救济制度和行政救济制度。
在司法救济方面,我国可以考虑将行政复议纳入行政诉讼程序中予以解决,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民事争议。同时,也可以将民事诉讼中的“反诉”问题纳入行政诉讼的范围加以解决。在行政复议中坚持“公正”、“便民”原则是最基本的要求。实践证明,这些原则在维护公民权利方面是行之有效的。
4、建立健全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
而我国司法制度还不够完善,有些法院的审判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所以,迫切需要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下功夫。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要求法院、检察院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因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深化体制改革,在司法理念上必须树立“人权保障”、“服务大局”的新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和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执法观念,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办案不出错案,办案不留后遗症。检察机关要贯彻“少捕慎诉”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司法办案程序。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都要进行审查并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备案。对决定不予批捕案件、不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建立规范的执法机制
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新时期,政府要强化服务意识,建立规范的执法机制。
首先,要从转变职能入手,把政府职能的重点转到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一是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是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要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强化公共服务职能。
四是要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
其次,要通过建立规范的执法机制来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是要理顺执法体制,形成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的执法机制;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三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四是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结束语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探索和努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应当加强法律机制的建设,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各种利益冲突问题。党和国家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努力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从而使得各种利益关系协调发展。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我们必须要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在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过程中,应当通过完善法律机制来处理各种利益冲突问题。这不仅可以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可以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必须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不断努力,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 吴金泽. 市场经济背景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机制[J]. 今日财富, 2020(06):178-178.
[2] 严旭. 法制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J]. 法制博览, 2018(3):1.
作者简介:李华,女,籍贯:辽宁北票,汉,学历:本科,职称:讲师,研究方向: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