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浙江省杭州市 310018
摘要: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其内涵包括:领导班子重视教学是前提,各项政策制度倾向教学是保障,践行立德树人是根本,加强专业建设是重点,推进课程改革是基础,深化三教改革是关键,各方协同配合是必要条件。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具有历史逻辑的合法性,符合相关制度法规的政策导向,是产业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和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现实需要。
关键词: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内涵;依据
基金项目:浙江金融职业学院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科研一般项目“产教融合视域下校企深化协同育人策略研究”(课题编号:2022YB51)。浙江省金融教育基金会2022年度课题基于产教融合的金融职业教育校企深化协同育人研究(2022Y17)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产业经济高速发展,赋予职业教育重大历史使命,职业教育从社会边缘逐渐走向中心,担负起为社会输送优秀产业人才的艰巨责任。2019年国务院颁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并确定了职业教育的类型属性;2020年九部委联合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2022年新版《职业教育法》出台,意味着职业教育步入了奋发有为的新阶段。教学质量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教学工作是职业院校建设的本业,高职院校要完成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须持续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断提高办学质量、育人水平,这是内涵建设和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
一、坚持教学中心地位的内涵
教学是教育的下位概念,在学校组织中,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一种人才培养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学习掌握知识和技能,使他们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1]。职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知识能力素质都过硬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教学工作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手段。职业教育的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当今热议的产教融合或是倡导三教改革,无不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工作。从职业教育的目的和功能来看,教学是职业教育的首要职责,高职院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班子重视教学是前提。产业经济迅速发展,职业教育的思想、理念、政策也在不断变化,党政领导只有心系教学,关注前沿教育理念和政策,勤于研究教学工作,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围绕教学中心开展各项建设工作,才能不断推动教学改革和学校发展。
2.各项政策制度倾向教学是保障。高校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具有制度的合法性,国家从社会进步和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出台了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政策和制度,指导高校工作重点和方向。高职院校亦应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和办学实际,出台本校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障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3.践行立德树人是根本。立德树人,是教育事业发展必须落实好的根本任务,是高校教学工作的重点,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必须要牢记立德树人、以生为本的教育观,重视校风学风建设,将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素质教育并举,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和综合素质,着力培养个性化创新型技能人才。
4.加强专业建设是重点。专业是学科体系的分类综合,专业建设在高职教育教学工作中占据龙头地位[2],加强专业建设是贯彻教学中心地位的重点所在。职业教育本身就是专业教育,加强专业建设,促进以教学为中心,提升高职教育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对深化高职院校内涵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也是职业教育深化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5.推进课程改革是基础。课程改革的价值在于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综合素质,因此,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必须把推进课程重塑和改革作为基础工作。既要重视专业核心课程建设,促进学生技能本领的提高,又要重视课程整体布局,深化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发挥课程建设在教书育人中的综合效能[3]。
6.深化三教改革是关键。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处于主导地位,必须要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和以教学质量为标准的考核制度,同时要持续加强对师资素质的培养和提升;教材是知识传授的载体,要与时俱进,开发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形态教材,满足信息化时代学生需求;教法改革是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根本途径,要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接受情况不断研究革新。因此,深化三教改革是夯实教学中心地位的关键举措。
7.各方协同配合是必要条件。教学工作的良好开展,需要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正确处理人才培养、教学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是保证教学中心地位的必要条件。高校各职能部门、各环节应相互配合,主动为教学提供服务,确保各项工作优先教学。
二、坚持教学中心地位的依据
(一)理论依据
1.大学职能的逻辑起点。大学从中世纪产生以来,就是人类知识、智慧、精神产生、汇集、辐射、散播的场所[4]。高等教育萌芽伊始,就展现出人才培养的基本特点,教学是单一职能,因此,教学的中心地位在大学产生之初就确立了,可以说,以教学为中心阐释了高等教育的首个职能。19世纪初洪堡创立柏林大学,提出教学与科研相统一原则,将科学研究纳入高等教育,从此扩展了大学的职能,目的是为了教学与科研相互促进,扩大学术自由,并没有否定教学的中心地位。19世纪中后期“赠地学院运动”正式开启了大学与社会的联系,使大学的职能又拓展到社会服务,教育与职业的联系更为突出,教学中心地位更为稳固。新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和教育的发展,2011年胡锦涛提出了大学的文化传承与创新职能,2017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又进一步提出大学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职能,有学者解读指出以教学为中心,建设高校智库,来完善“第五职能”
[5]。新时期大学职能的扩展,显示了大学服务国家战略发展的要求,根基于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五个职能相互关联,都需要通过教学这一最基本最深刻也是最重要的途径来实现。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亦具有历史逻辑的合法性[6]。
2.相关制度法规的政策导向。《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高职院校要培养符合国家和社会要求的合格人才,必然要主抓教学工作,依靠广大教师深耕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此外,近几年国务院发布的一系列文件,都彰显高校工作必须坚持教学为先的政策导向。如:《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教职成〔2020〕7号)、《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10月)等,都从不同方面强调了高职院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师资队伍建设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极重要的意义,学校其他方面的工作都要围绕教学这一中心环节开展,高职院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符合教育制度法规的政策导向。
(二)现实依据
1.产业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数字经济时代,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科技日新月异,新常态下,行业企业对人才需求的规格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推动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储备却极其不足[8]。高职院校培养高素质人才责无旁贷,要完成这一艰巨使命,落脚点还是要回到教学中来。通过严抓教学管理,制定科学战略,调整办学定位,优化专业布局,完善课程体系,保证经费支持,夯实三教改革,增强教学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加强教学建设,使教学紧密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作为一所财经商贸类高职院校,对地方经济建设有着重要的责任,必须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为地方经济发展输送高质量人才,满足产业经济发展的需求。
2.高职院校本身发展的现实需要。教学具有目的明确、高效综合、系统性强、专业便捷的特点,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高职院校作为为社会输出高素质人才的专门机构,其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人才培养,而教学则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高职院校之间的竞争一定程度上是人才的竞争,从根本上说是教学质量的竞争,学校通过教学产出人才最终进入社会,人才质量的高低体现了学校办学水平的高低。教学质量好、办学水平高的高职院校,能取得更大的社会影响力,从而吸引优质生源,获取更多经费资助和其他政策扶持,进而实现更好发展。因此,高职院校办学要始终追求质量为先,紧扣教学中心这个根本原则,其他方面围绕教学、配合教学、创造条件,谋划良好的体制机制促进教学。只有牢固树立以质量兴学的办学理念,提质培优,才能促进高职院校本身的长远发展,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三、结语
无论教育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国家宏观政策如何变化,教学工作始终是高职院校永恒的中心工作。十四五时期,职业教育从“规模与内涵”迈入“内涵与质量”的发展阶段,只有提高认识,巩固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狠抓落实,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科学统筹,努力构建落实教学中心地位的长效机制,才能推动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开启职业教育的新篇章。
参考文献
[1]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教育学基础:第3版[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4.
[2][3]周建松.高职院校教学中心地位的内涵和实施策略研究[J].中国大学教学,2018(5):73-77.
[4]杨玉良.推动大学智库成为国家创新来源[N].中国教育报,2011-10-31第2版
[5]赵可金.建设高校智库,完善“第五职能”[EB/OL].(2017-04-06)[2021-12-21].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91_162091.html
[6]冯东.高校教学中心飘移与回归: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J].宝鸡文理学院学报,2017(3):11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