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30071
摘要:当前中国建筑行业迎来了优胜虐汰的新环境,相关法律制度也在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不光是责任和口号,更是从一线全面落实的重要基础。若要在安全管理上做到经济合理,执行到位,可行可靠,就应该由各个参建单位共同参与,形成一个项目氛围。
关键词:系统化、累积、组织支持
0引言:
建筑安全一直是一个高危的行业,安全生产是一个概率问题,即便有大量的统计结果,也不能将安全隐患的概率降为0,往往安全风险趋于一个稳定状态时,继续投入安全相关措施和风险的管理不成正比,取决于施工企业的实力,很多施工企业由于自身的问题往往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很多企业受到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据统计,在2021年,湖北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043起、死亡1405人,按可比口径,与2020年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6.73%、16.50%;与2019年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0.55%、10.57%。发生较大事故18起、死亡61人。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26人。
安全事故是一个错误累积的过程。小错误在没有纠正的情况下逐步积累,最终酿成了事故,结合工作经验和学习成果,对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总结了如下几点:
1 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细化。
(1) 加强企业及项目各专业管理人员的体系的连接
在实际的管理中,仅仅靠高层领导具备综合的意识和能力,这往往是不够的,企业内部除了引导安全管理的方向点,分散的能力和责任至关重要,应当要求全员参与,在法律规范要求外,施工参建单位应积极制定一个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体系,着重讲究过程与方法,增加安全隐患的识别和管控能力,循序渐进,积累一套优秀的安全管理机制。比如:专项方案履行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就应当及时纠正;采用新科技,新技术的手段进行现场全方位的检查,如无人机、监控等手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监控;在抢工期、现场条件无法满足的情况下,随着人、料、机的增加,新进场人员的培训,特种人员证件的检查,相关设备的检测报告等,都应该一如既往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逐步完成;相关措施不到位的,应当及时纠偏,该暂停的必须暂停,该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等。每一位管理者要及时反馈现场情况,不得麻木懈怠,一切从细节出发,杜绝形式主义,逐步积累,最终汇集在一起,由企业安全负责人汇编,形成具有企业文化的安全施工指导程序化手册,并与时俱进,追求卓越,严格落实,让安全管理的基础牢牢夯实。
(2)加强一线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安全第一不止是条款
一线管理人员多为专业管理,综合素质不全面,但安全管理是在施工过程中与各个专业进行全面穿插的过程,结合第一点要求的全员参与,领导层在平时的工作中,应当提高现场专职安全员在基层管理的优先权,组织在施工各个阶段对各个专业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任务交底,并纳入到考核制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为专职安全员提供专职的安全整改人员,当出现问题,人--才是落实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若安全员在各个协调的过程中处于低优先权,那么安全管理的工作肯定难以得到重视,管理态度随之消极,为以后的工作增加难度并埋下了安全隐患。
所以,结合实际,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应当予以重视,要放在首位去解决。越是在安全稳定的情况下,越要组织安全演练、安全学习和人员素质的提高,时时刻刻紧绷安全的警绳,才能避免在最安全时期出现安全意外。同时也应给与员工关怀和支持,重视员工的心理感受,让所有人自觉参与安全环节意义非凡。
建设单位应该综合的督促参建单位的自控方和监控方,作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建设工程各个环节所需的基础资料,开工前相关手续一定要完善,申领证件要全面合法。不能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情况紧急的,应进行专家论证。拆除工程、涉及到主承重结构变更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一定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完成。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在招标阶段,应对在安全文明施工有着卓越绩效的投标人进行权重加分,有利于后期履行阶段安全的保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不合规的设备、设施、器材和用具。建设单位应当对所发出的指令负责,应该对监理单位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安全指令全力支持。应当对轻视安全问题的参建单位予以严肃的处理。建设单位应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安全规定流程和组织支持感,在硬件和软件框架下,让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敢于出声,敢于对现场存在可能和即将发生而实际未发生的隐患提出自己的想法,而不是收敛自己的想法,不怕安全管理和业主要求相冲突,将整个参建单位凝结成一股力量。
3. 我国法律制度依旧不够完善,监管制度依靠管理人员的道德水平
《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武城建[2021]38号):以国有资金投资房地产项目作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实计算改革;《民法典》规定,如果因履职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除了受到行政、刑事处罚外,还要承担民法中的侵权责任;
随着新的法律政策的发布,越来越多的行为受到约束,责任得到明确,处罚有法可依,但在道德水平上依旧缺乏约束。
安全事故具有一定的不可遇见性,概率性和隐匿性,比如可能会导致安全文明费用增加问题的:招标图纸不够深入,不够完善;发包人未列项;承包方自身问题导致的清单缺项;方案修改致措施费用的增加;招标文件中新技术要求;低价中标等;
由技术原因引发的潜在风险的:机械设备老化,养护人员保养不到位;安装、拆卸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管理流程不完善或监管力度不足;双排脚手架在后浇带的基础上进行架设,而规范没有明确具体做法时,安全员对规范理解的深度不够到位等等。
由组织管理因素造成的:施工场地受限,文明施工布局不合理;安全管理内容繁重,人员配备不足;组建团队年纪偏低,管理经验整体不足;安全检查过于形式化,整改力度不足等。
所以说,施工企业应做到三个到位:明确将资金落实到位,组织措施书面到位,施工现场安装到位。
要做到安全生产,宜从项目决策阶段开始,到招投标阶段开始实施,严格审查和编制投标方案和文件,做好风险分析,认真校对复核。建立完善的职能部门,吸纳优秀的人才,以品德和能力为关注点,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计划,对企业经济效益做好充分的研究,在安全投入和投资收益上全面分析,才能在合同履行阶段得到充分的保障,才能在新时代的建筑行业背景下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王传博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与安全资金投入关系研究》,沈阳建筑大学。2010-01。
[2]梁以国、樊富珉 《建筑安全管理中组织支持因素的影响》,清华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