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城管局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新疆 奎屯 833200
摘要:作为城市管理和城市法治发展的重要一环,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存在执法 职权范围不明、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成本居高不下、执法监督力度不足等诸多问题, 对现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已是势在必行。《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施 行填补了此前 20 余年城市管理执法规范的缺位,也意味着国家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 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思路和要求。立足这一办法,结合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际,从城 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规范制定、协作机制构建、执法队伍建设、监督机制完善四个方 面提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改革建议。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初探
引言
在加快推进城市化健康有序进行的时代背景下,城市管理 工作虽然逐渐受到重视且情况有所改善,但也仍存在很多不容小 视、亟待解决的难题。城市管理聚焦了是现阶段城市化进程中出 现的众多矛盾,城市化能否实现,和谐社会能否构建就取决于能 否对城市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完善社会管理将成为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之一。毋庸置疑,社会管理这个大范畴之 中孕育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显而易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提 高城市管理中担负着至关重要的责任和使命。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存在的问题
1.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初探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涉及千家万户,工作多头叠加,是一项综合的执法工作。我国的城市管理没有全国性统一的法律来规范,而仅仅依靠法规、规章,甚至地方性规范文件确定。而作为最新涉及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并且与民生关系如此密切的一部规章制度,也只是有区区42条,相较于发达国家的详尽立法还需完善。各地区颁布的地方性立法或规定水平参差不齐,立法质量不高,没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进行城管行政执法立法,法律位阶较低,强制力不足,群众的遵 守意识不强,最后往往成为一纸空文。城 市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行政执法依据存在 缺陷,无法及时适应形势的发展,如此亟 需一部全国性城管法律对地方立法进行指导,来保障立法质量。尽管有《办法》等部 门规章的出台,但国家层面仍然急需专门 的如《城市管理法》这样的法律来对城市 管理进行宏观、统一指导。目前上位法如 《行政处罚法》的执法依据不清晰和不确 定;城管执法往往需要借助于其他原有行 政执法机关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来执法,法律法规分散,执法制度的碎片 化现象严重;城市管理执法往往依据相关 国家部委和省市地方执法和处罚的规范性 文件,法律约束力低,增加了行政执法的 法律风险。
1.2与其他部门的工作有交叉,职责划分不明确
当前,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进程中,“一事多管”的局面 频繁出现,这就极易招致一些目无王法的人在触及有不法行为承 受责罚时。城市管理中不同等级的行政机关、同级行政机关不同 部门之间就职务上应尽的责任划分的不明确,以至于遇到需解决 的问题时就互相推诿、互相扯皮、相互争功抢奖,反倒延误了解 决问题的最好时期,使得执法效率和质量大大削减,严重干扰了 城市管理的有序开展和城市的和谐发展。
1.3相关配套制度需要
在实际运行中进一步完善。在 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中,各 区县出台了清单动态调整、考 核等配套制度,但由于运行时 间较短,也存在一些配套制度 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比如,当 前考核中,“乡呼县应、上下联 动”工作机制考核涉及的县级 职能部门考核结果直接纳入该 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 但此项工作并未涵盖全部部门, 因此,在考核中,涉及到的部 门与未涉及到的部门存在“干 了扣分、未干满分”的矛盾。 另外,涉及到的部门之间呼叫 事项数量、呼叫频次不平衡, 存在“干得多扣得多”的矛盾。 针对这一问题,区县探索实行 加分考核制,细化优化工作考 核评价,对涉及部门的全年办 件数量、质量、效率及乡镇(街 道)评价分别打分,按照总分 排名分别赋分,作为该部门年 度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的加分考 核项得分,充分调动相关职能 部门“响应”工作的积极性和 主动性。
2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改革的建议
2.1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及执法队伍建设
提高进入门槛,加强用人管理 首先,在选用流程中,招录流程要确保公然公道公允,确 保其不受外界统治支配而完全自主执行。在任用过程中,要聘请 纪律监察相关人员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对招考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 监督。其次,要使雇佣及管理临时工制度符合明文规定。所任用 的临时工要在其就职以前对其开展不可缺少的本职业务培训。再 次,建立完善的培训机构。把握时代特征,要着重为了实际应用 而学习。
2.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
要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构建涵盖分解岗位 职责、规范行为和程序、明确岗位责任、考核评 价、责任追究等内容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明确行 政执法岗位的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主体责 任。在行政处罚职权上,坚决按照属地化原则。 建立行政执法考评机制,按照公正公平和综合评 议相结合原则,定期进行考核评议。执法责任制 的落地,融入到城市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了执 法规范化建设整体有序推进。 各级人民政府注重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 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市级部门主要是定标准、重 指导、强考核、严督办,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精 细化管理规范和考核标准,结合各类应用系统和 20平台的建设应用,指导、督办各区落实管理规范 和考核标准。区级部门主要是对照管理规范和考 核标准,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辖区内城市精细化 管理工作,确保将精细化落实到城市管理的各个 环节。街道主要是具体实施辖区城市精细化日常 管理,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社会企业主要是落 实主体责任,积极履行城市精细化管理社会责 任。
2.3执法公开透明,健全城市管理行政法监督机制
制定一系列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各级政府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要履行好自身职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做好专门监督。案件来源有公民投诉、举报、检查等。属于受案范围的,及时受理、立案;不属于受案范围的,告知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对于立案的,以以下程序进行专门监督:进行调阅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及相关材料;作调查取证,制做笔录;提出处理意见或草拟处理决定报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及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书;送答。
2.4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执法专业性
一方面,执法人员可通过进修、培训等为数很多的手段来强 化执法人员本身的修习涵养建设,公然公允竞争、经过考核择优 上岗。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要加强内心和品德建设,增强城管执 法人员本身担当起职务的职责,确立为人民效劳的思维意识,增 强执法人员伸张正义的道德意识和抗压能力。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担负着重大责任,即维 护和保护城市正常秩序的高速运转,推进和保证城市健康顺畅运 行。城市管理不仅需要相关配套设施特别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建 设,还需要政府、人民大众、社会等众多集体力量的协同挺进。 为能使城管执法走出陷入的困境,唯有理顺我国现有的城市管理 体制,加大城市管理的执法力度,找到一条密切联系我国当前国 家实际发展近况的城市管理执法之路,才能建设一个和谐、美 丽、生态、幸福的“美丽中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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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寿健,男,1973年9月21日出生,房地产经济师(高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城管局党组成员、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从事城市环境卫生服务及物业办的协调、统筹、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