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基金会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是为入股会员、农民和农业服务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具有社区性、股份合作性、有偿使用性、核算独立性等特点,对于聚集农村社会闲散资金,增加集体积累,缓解农村资金紧缺的矛盾,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引导民间信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起着相当的推动作用。与此同时,与农村合作基
福建法学
1998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