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CSSCI遴选标准并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法学期刊的影响力,甚至会对法学的知识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作为重要的修正,法学期刊的相互引证程度,能够反映法学领域内各个法学期刊对知识生产的影响力大小。通过比较期刊引证他刊的次数,以及计算期刊之间的影响系数,得出了不少有待进一步验证的推论:例如,《法学》的影响力要比CSSCI排名(第6)更为靠前;《法制与社会发展》则比CSSCI排名(第8)更为靠后;《法学家》在CSSCI排名(第14)落后的主要原因是引证他刊次数太多,等等。除了期刊之间的横向比较之外,还以《法学研究》为例对其30年的引证次数进行纵向比较,发现存在着期刊引证著作数较多而引证文章数较少、期刊文章的生命周期不长等问题。由此根据前述推论,最后讨论了法学期刊如何在审慎批评引证标准的基础上,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知识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