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各代表团于3月13日、14日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认为,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中的大事。这两个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本次会议予以修改通过。同时,代表们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3月14日、15日召开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两个法律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1996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