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权利意识日益高涨与学术成果愈加繁荣的时代,作为权利的学术自由内在地呼唤着学界的关注和重视。学术自由的权利性质源于人性的价值需求、自由的功能转换以及学术的制度吁求。对学术自由权的内涵界定应当充分考虑其与言论自由权之间存在的差异与共生关系。学术自由权的保障,既需要学者自身培养的"可行能力",也需要社会和高校科研机构对学者及学术活动的宽容与尊重,更需要来自国家的积极作为。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13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