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乡市委党校,湖南 宁乡 410600)
摘要:本文在充分调研了宁乡基本养老服务相关情况的基础上,重点从观念转变、顶层设计、发展创新和品质锤炼四个角度提出完善宁乡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宁乡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策;建议
一、注重观念转变,营造更加浓厚的养老服务工作氛围
(一)进一步增强紧迫感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养老服务工作已不再局限于民生工作,而是逐步成为拉动内需、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新型产业,成为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衡量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我市作为全国百强县(市)之一,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总体上离国家、省、长沙市要求以及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相关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紧迫感,确保百强县(市)的经济发展成果能更大范围地惠及广大老年群众。
(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
政府要直面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认真落实中央、省、长沙市相关政策要求,参照先进地区养老服务工作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科学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推动养老事业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部门要切实履行规划、监管、建设等责任,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养老机构要筑牢养老服务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努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社会各界要全面更新养老观念,主动摒弃老年人“住养老机构就是子女不孝顺”的错误思想。
(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
养老服务工作事关发展全局、民生福社和社会和谐,每个人都是受益者,也期待每个人的积极参与。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使命感和自觉性,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全力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的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二、注重顶层设计,构建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工作保障。
(一)加强政府统筹
要严格对照《国家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5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号)文件要求,按照养老服务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养老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原则,将养老服务事业与卫健事业、文旅事业同步推进。城市养老服务设施要与城市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新城区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分区分级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按每千户室内为老服务场所不低于150平方米、室外不低于300平方米标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二)加强政策扶持
对照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84号)文件要求,在养老机构准入条件、证照审批、土地供应、补贴支持、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建立民政、发改、财政、卫健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专人服务养老机构,用足用好中央、省、长沙市各项政策,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
(三)加强公众参与
加大对养老服务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养老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倡导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中小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老年人进社区、进机构参与志愿互助服务。实施老年互助关爱工程,弘扬养老助老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社会力量为老年群体提供精神文化、生活照护、物质设施等全方位服务。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和农村老年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让老年人更多感受到人间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依法打击虐待、伤害、遗弃老年人的不良行为,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注重发展创新,搭建更加健全的养老服务工作平台。
(一)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拓宽社区供给
做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大文章,搭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大平台。建立以社区为依托,以企业、机构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通过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上门定制服务。支持引导社区、家政、物业等机构兴办老年人活动中心和托老所,为自理型居家老人提供日间集中照料服务。加强老年网络平台建设,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加强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养老服务需求和养老服务资源有效对接,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互动发展。
(二)以民办养老为补充,打造特色品牌
政府在养老服务方面的资金投入只能作为撬板,不能做永久支撑,要不断提高养老机构的自身造血功能。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5号和长政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布局合理、档次各异的民办养老机构,为经济承受能力不同、需求标准不一的人群提供多样化、专业性有偿服务。要结合宁乡独特的区位优势和人文优势,重点建设-批如灰汤康养结合、沩山旅居结合等特色明显、功能齐全的养老服务机构,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高端养老服务品牌,逐步承接长沙市乃至湖南省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
(三)以公办养老为兜底,完善国家保障
政府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和兜底保障作用,继续加强敬老院和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重点为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提供无偿供养和护理服务,为低收入家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和计划生有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提供低偿服务,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不让任何一个人老无所依。加强对公办敬老院的监督管理,对部分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的敬老院,逐步实施公办民营、公建民营等运营模式,逐步达到政府运营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比例不超过50%的国家标准。
四、注重品质锤炼,强化更加有力的养老服务工作措施
(一)加强管护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要落实好湘民发[2013]28号文件精神,由市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对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护理人员进行护理知识、社会工作方法、心理学知识等方面的常态化培训,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提高服务技能和专业知识水平,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纳人城乡就业培训体系。建立养老行业从业人员培养和交流机制,帮助从业人员进一步树立职业荣誉感和爱岗敬业精神。加强与中等职业院校的沟通联系,定向培养老年人护理、心理健康咨询、专业服务等方面的人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选聘更多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到我市养老机构工作。
(二)加强服务项目的改善和提质
养老机构要加快发展差别化、个性化、智能化、高端化的服务内容和项目,推出更多适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和行为方式的创新型产品。除日间照料外,多组织兴趣活动和比赛,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娱乐生活。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搭建更多老年人发挥余热的平台,让养老生活更有价值。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加强社会服务组织的培育和孵化,开展个案服务,推进养老服务内容从保基本向重品质转变。
(三)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的监管,严格执行各项考评制度,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监管,通过制定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措施,规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为。加强养老服务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管。通过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等级评定、行风建设考核、年度工作检查等途径,加强对管理、效率、效益的测评,实行优胜劣汰淘汰机制,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