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支付模式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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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支付模式研究

王晓扬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010015

 摘要:监理企业是由建设单位出资,并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工程项目监管的企业,这样一来,监理企业的收益与建设单位具有直接的联系,并且监理企业在进行监理的过程中,经常会受到建筑单位的影响,无形中使得监理工作很难做到独立和公正。新时期,转变监理企业的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确保监理企业工作真正实现独立和公正具有尤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本文就针对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支付模式展开研究。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支付模式;

导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监理企业作为连接工程投资方和工程施工方的第三方,其职责是利用专业化、科学化的服务,公平公正的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但目前的监理行业在监管的过程中,逐渐暴露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对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问题与监理企业的服务宗旨相冲突。基于此,本文首先介绍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支付的必要性,并分析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支付模式存在不足的原因,最后提出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支付模式的措施。

1 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支付的必要性

1.1 资金运动的需要

  工程费用支付的特点是随工程的进展情况资金逐步由业主向承包人转移,这是工程活动中资金运动的主要方向:而工程活动中的物质运动则是由承包人逐步向业主转移。所以工程活动同时存在着物质运动和资金运动,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只有当物质运动与资金运动平衡地进行时,社会生产活动才能得以正常运转。这就决定了在工程活动中必须进行工程费用支付。费用支付是保证资金运动正常化的基本环节。

1.2 商业行为的要求

  工程承包是一种商业行为。在工程承包活动过程中业主与承包人,是独立的经济实体,有着各自的经济利益。都是为了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而参与共同的工程活动。所以,只有通过工程费用的合理支付,才能使他们公平地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商业行为的根本目标是经济利益。它最终都必然经费用支付结束并由费用收支做最终评价。

1.3 工程施工的需要

  工程施工是一种特殊的生产活动,是工程活动的一个主要环节和内容。在此生产活动中。不能缺少资金,更无法离开工程费用支付。工程本身的特点决定了生产的特点,所以工程施工具有复杂性、风险性和周期长、费用巨大以及生产必须连续等特点。所以进行施工生产的承包人。一般无法也不愿意单方承担施工的种种风险,更无法垫付全部工程费用。若业主不及时支付工程费用,承包人将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资金运动受阻,必然导致物质运动无法进行。这就只能使施工受到阻碍而无法连续进行,从而最终影响业主的利益。总之,工程施工活动的特点要求进行工程费用支付,并且要求支付及时。从而也就出现了进度款这一概念和中间计量等工作这与一般商品生产有较大区别。

1.4 工程监理的需要

  由于承包人与业主的经济利益与目标不同,从而使他们在工程施工活动中处于不同的经济地位,要使他们按照共同的目标执行合同,就必须以费用支付为经济杠杆来协调他们的活动,使工程合同最经济地履行。所以进行工程监理要求必须进行工程费用支付,只要有工程监理,就必须有费用支付。

2 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支付模式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正规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面对恶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了提高企业的市场存活率,不得不接受低廉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费用。而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为了保证企业的经营成本,获得可持续经营的利润,通常会压缩员工的福利待遇。由于待遇较差,通常难以引进、留住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执业资格,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监理人才。这种恶性的市场竞争最终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得到高业务水平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无形中增加了建设单位的投资建设风险。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支付模式存在不足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服务质量下降,分析其下降原因可总结为三个方面:

  2.1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职责不明确,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费用一定的情况下容易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想法,在这种错误想法的影响下,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效率必定不会很高;

  2.2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要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费用的支付与工程工程挂钩,这种安排使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利益一致,都是尽快达到施工节点以获得工程款和建设工程监理费用,这种一致性导致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过于追求自身利益而不注重服务质量。在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责任与权利划分不明确的情况下,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通常会放松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导致监督管理力度下降;

   2.3 由于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理解不透彻,出现过于追求低价中标现象。建设单位压低、拖欠建设工程委托监理费用,导致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没有足够的资金聘请或留住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也不能定期对员工迚行职业培训,使得建设工程监理仍业人员业务水平偏低,长此以往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质量必然会下降。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质量下降不仅增加了建设单位的投资风险,也不利于建筑事业的长进发展。

3 建设工程监理费用支付模式的措施

3.1 构建新的建设监理体制,促进支付过程透明化

从完善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出发,构建新型监理体制,以法律作为监理单位的有力后盾,才能确保监理单位免受建设单位的制约,才能保证监理单位真正发挥自身的效能。同时构建新型建设监理体制也有助于监理效率的提升。此外,由于我国的监理费直接由建设单位支付,监理费拖欠、少给、漏给的现象特别严重,这将监理单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难以做到公正、独立和自主的进行监理。为了在新形势下转变监理费支付方式,必须采取相关措施转变支付渠道,促进支付过程透明化。

3.2 创建监理运行的新模式

  第一,通过分离监理企业的执行层,将原有监理企业的执行层分成两部分,分别负责整个项目进行研究规划、实施与运营。第二,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的公正性,在相关合同的约束下,由监理公司负责组建项目部,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与管理。第三,监理公司强化项目设计的咨询服务,在熟悉项目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经验,提供有效的施工咨询服务。第四,扩大监理企业的职责范围,提高对监理工作的认知度,使监理人员同建设单位人员之间可以平行协作,共同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

3.3 转变支付主体,实现第三方支付

  监理费用基本是由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支付,这种支付方式无形之中将监理单位的利益与工程建设单位联系在一起,影响了监理单位的公平性,阻碍了监理单位实际效能的发挥。所以必须改变监理费用的支付主体,利用第三方支付的方式,促进监理单位的监理作用真正发挥出来。此外,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收到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阶段性质量验收资料后,应及时予以审查,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条款,综合分析判断建设工程是否达到约定的标准及要求。若达到,第三方应及时为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办理相关的支付手续,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若未达到,则由第三方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费用进行相应扣减,并支付扣减后应支付的费用。此支付流程应依据部门规章严格执行,并由有关建设质量管理职能部门监督实施。

4 结语

  总之,监理制度在我国的起步比较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受到了一些因素的制约,但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巨大作用,这是无可非议的。但由于建设工程监理费用的支付模式使得监理单位在进行监理工作的时候常常受到建设单位的制约,导致监理单位不能真正发挥出监理的作用,针对此问题,建设单位一定要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从转变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开始,促使监理单位从建设单位的束缚中脱离,进而发挥监理单位的实际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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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利旺.新形势下监理费支付方式转变研究[D].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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