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夏,我在塞外张家口抓住了一起重大倒卖旧铅丝的案件。此案怀来县检察院审理已近尾声,所以开始调查极为顺利。弄清了全部经过:一个村党支书以送礼等手段,勾结铁路的一个工长,将640元一吨卖给回收部门的旧铅丝,800元买出来,倒手1200元卖给另一个村的干部,然后经过几个人又以1330元一吨销往廊坊市。在这个过程中,几十名党员、干部送礼行贿,尔虞我诈,很有剖析价值。但在动笔时,总有一个问号在脑海中盘旋:铅丝倒卖到廊坊后怎么样了?从调查中看到,50吨铅丝是被一家公司买走的,他们亦非“消费”单位,那么最终结果如何呢?离刊物发稿时间只剩下五六天了,于是,我便去廊坊采访。原来铅丝到廓坊之前就已经三易其主了,看来这篇“倒卖记”的高潮是在这里演出的。我沿着买卖人们的“发票”追到了倒手的第五家“公司”,此时铅丝的吨价已升到1600元了,并且已分成两股流通。一路卖到了山东禹城,一路销到了沧州地区的泊头市。次日凌晨3点多,我才狼狈地跳下拥挤的火车到了泊头。翻开帐本一查,他们早就脱手了,又以1800元1吨卖给石家庄市井陉的一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