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是研究音乐的一门科学,它包含各种各样的名目繁多的学科。奥地利学者格·阿德列尔于1884年首先提出了音乐学的分类问题,以后于1919年在他的著作《音乐历史研究方法》中发展了这一问题。他提出音乐学所包含的所有学科可以分为两大类:历史音乐学和系统音乐学,阿德列尔按照时代、国家、乐派来确定历史音乐学的范畴,所以音乐史自然归于这一类了。音乐古文字学,有历史因素的音乐形式的分类学和乐器学也属于这一类。第二类是研究论证音乐艺术的“高一级”规律的,主要表现在和声、旋律、节奏
天津音乐学院学报
1989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