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频频发生的政府随意干预法院司法活动的事件,原因在于我们传统体制上行政和司法的一体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大政府"理念以及实际做法。摒弃"大政府"错误理念,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必须以政府尊重司法的独立品格和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为前提。同时,以责任机制控制行政权的滥用,并通过进一步完善行政法治,让行政人员谨慎行使权力,从制度上保证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是当前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
东方法学
2010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