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自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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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自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秦雷

宁阳县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  271400

摘要:在目前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随着近几年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农村经济逐渐走向繁荣,农民的收入有了很大的提高,农民因为外出打工,手头的资金也有了比较多的富余,他们对物质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升,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住房的需要,目前,农村各地都在大兴土木,进行房屋的翻建或改建。到乡村去一趟,可以看到农村的房屋已经焕然一新,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深入调查又会发现大多数都只注重形式,即只注重外表,而忽略了房屋的质量和安全。在我国新农村住房建设进程中,出现了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根据农村自建房屋的质量现状和产生的原因,本文就如何提高农村自建房屋的质量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农村;自建住房;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1.目前农村自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现状

按照当前国家对自建住房的相关法规,只要得到地方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就可以自行建设。因为这一政策在设计和施工方面缺少有效的监管,使得农村自建住房的质量和安全存在着很大的隐患,尤其是在自然灾害出现的时候,农村自建房的损失要远远大于公建。近年来,通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努力,农村住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包括救助危房、改造旧房、建设新农村、安置多层住宅等,大大改善了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然而,对于广大农户来说,改造建设住房的需要仍然非常大,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与此同时,在农村自建住房建筑中,存在着设计理念落后,功能结构不合理,建筑材料质量参差不齐,建筑质量低劣等问题。

2.农村自建住房产生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

2.1.农民的建筑质量安全观念淡薄

这是造成农房安全隐患的致命因素,一些地方虽然注意了对农房建设的监管,但也仅限于对农民建房的地点、面积、层数等方面进行规定,对房屋结构是否合理、质量是否保证、安全措施如何等并没有进行相关管理。按照我国《建筑法》和《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乡镇限额以下的住房建筑的质量、施工安全监管有当地政府的村镇建设部门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加强业务指导工作。但实际上农村自建房在取得许可后,对建设期间的质量、安全管控缺乏有效的手段,致使农房建设中出现结构缺陷、使用不合格材料、违法搭建、随意加层等现象突出,极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2.2. 农民建房资金压力大,为节约成本,导致质量安全隐患突出。

大部分农民建房资金储备不充分,在用工和原材料使用上为节约成本而忽略了质量安全,同时原材料重复利用的现象比较严重,废旧砖块、钢筋等材料经多次利用,性能标准已经达不到要求,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砂浆、混凝土标号低,凛条、楼板钢筋配置不足或钢筋设置位置不正确,都留下质量安全隐患。施工队伍选用没有资质,业务水平较低的队伍承建,施工过程中凭老经验,在结构设计上、混凝土强度上都与规范要求差距较大,质量安全等不到充分的保障。
    甚至有的地方为了降低造价,节省资金,故意去掉圈梁,构造柱等抗震措施,使得我们建设的新房又存在安全隐患。  

2.3. 无专业的设计、施工企业参与度低。

乡村建设工程的面积较小,很多施工队伍不愿意承接这样的业务,很多乡村建设项目事前没有勘察资料,也没有设计图纸,很多工程都是由一些临时组建的农民队伍直接施工,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工程事故时有发生。

2.4.农村自建住房事故频发管理困难

近年来,我国自建房倒塌事故频发,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生命财产损失。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一居民自建房倒塌,造成53人遇难的特别重大事故,习总书记亲自部署要求在全国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接连发生均是因房主违法违规建设、无专业设计、施工单位无资质,私自加层扩建和用于出租经营,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未深刻吸取历次事故教训,组织开展违法建筑整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负责,有的甚至推卸责任、放任不管,造成重大安全隐患长期未得到整治而导致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3.1.健全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如何做好乡镇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各级监管部门要提高对乡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认识,提高农村建筑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平。应将城镇建设与村镇建设进行统筹,并将其与现有的村镇行政管理体制相结合,对村镇建设工程的管理服务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制订相应的政策,推动村镇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

3.2.强化服务指导,提升农村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水平

各地的建设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根据本地的建筑材料和习俗,根据当地的特点,在进行必要的实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修订本行政区域的建制镇、集镇规划中的住宅的标准、通用设计图或者标准设计图。房屋一般设计图或标准设计图必须满足目前国家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要求,并且免费提供给在村建设计划范围内的农民。在建筑设计上,要注重传承与保留地方特色,在规划上要做到多元化,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支持发展本地的建筑劳务输出与提升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相结合,强化对村镇建筑队伍的技术培训,并制定出一套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农民自建住宅施工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以便对施工进行指导。

3.3.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

乡镇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尤其是限额以下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的要求,制定出一套巡查报告制度,并对巡视人员和他们的职责进行明确。对开挖地基、安装预制楼板等工程施工关键工序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巡查、抽查。同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乡村建设工程开工信息报告制度,村(居)应当配备信息员。通过巡查、抽查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乡村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民自建住宅工程情况,并纳入监管和服务范围。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流动抽查与定点监督检查制度,其监督的重点应是紧紧抓住工程的结构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要加大对与结构安全相关的建筑材料如地面验槽、主体结构施工过程和预制构件等的监督检查。在工程建设中,应坚持“监督”和“服务”并重的原则,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3.4.加强对限额以下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房屋的指导

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获得规划批复后才能开工,并且要在动工之前,到乡镇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进行报建备案。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相关的村民自治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利用发放挂图、基础知识读本等形式,向他们普及识图、施工管理方法等基本常识。对限额以下工程以及农民自建的低层住房的建设者和承建者,对地基的开挖、墙体的砌筑、混凝土的搅拌和防水层的施工等关键环节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

结语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乡村房屋的面貌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与过去相比,可以说是日新月异。但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关注到了农村住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并将建立并完善法规体系、管理机制,加强服务、引导、示范、培训等工作列入了工作日程。希望这些政策法规早日出台和执行,有利于改善我国农民生存环境,促进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娆.农村住房质量安全保障制度研究[D].河北:河北大学,2021.

【2】黄阅.农村建房施工质量的控制与管理[J].技术与市场,2020,27(6):159,161.

【3】苏聪聪,白璐.农村自建房质量问题研究[J].科技信息,2012(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