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介绍香港仲裁制度和1996年香港仲裁条例主要修改内容的基础上,对该条例进行了若干讨论,认为1996的香港仲裁条例是英国法律传统的延续,它既符合仲裁法的最新实践,又保留了传统乡土社会中纠纷解决机制的特色。但是,1996年香港仲裁条例没有解决回归后香港如何直接承认与执行祖国大陆仲裁裁决的问题。
现代法学
1999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