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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采购就是由国家机关发起的采购活动,分属于公共财政支出范畴,随着科技强国的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逐渐成为主流,在这种创新变革下,政府采购效率提升,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加持,采购渠道更加便捷,但当前“互联网+”政府采购应用时长较短,很多功能还不完善,还需要持续推进。
关键字:互联网+;政府采购;采购效能
引言:
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互联网+”模式开始逐渐被社会各领域应用,这一举措对推进技术升级、提升办公效率和优化组织结构有很大意义。而政府采购涉及多个主事人,其所承担的职责权利不同,如果实行“互联网+”政府采购,能够提高采购管理科学性,加大资金利用效率,实现采购透明化。当今时代互联网与政府采购的融合已成为必然,应加快技术创新,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功能,提升政府采购效能。
一、健全地方相关配套制度,完善“互联网+”政府采购管理体系
要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结合当地实情构建与“互联网+”政府采购相对应的制度体系,同时为配合政府采购工作,其他单位也应顺应地方政策制度,调整优化自身采购管理制度,通过各部门相互协调补充,确定采购行为的标准规范。如此一来政府采购的各个主事人都能明确自身职能责任,依照规范程序来实行采购[1]。当前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正在不断完善,一些地方政府针对电子采购模式的评审、规程等设置了相应的规定与办法,这对创新政府采购制度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是保障采购过程审查监督工作得到全面落实的基础。为健全政府采购管理体系,为此针对“互联网+”政府采购,各地政府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进而为政府采购建立良好行为规范,提升政府采购管理质量与效能。
二、引入多方参建单位,覆盖政府采购全业务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能,有必要切实了解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的需求,地方政府有必要完善调查机制,根据优秀地方政府的经验来合理调整政府采购工作,可以引进社会公众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来共同论证需求,针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需要先确定需要,做好市场调研,结合自身情况以及收集的信息,构建需求计划框架,采购信息平台将这些内容公示,在确定采购业务需求的过程中可以向群众方征求建议,对框架展开适当调整。之后第三方检测机构展开评审,明确项目采购具体需求,根据需求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采购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另外有必要构建履约验收机制推动政府采购会合约的顺利开展,验收环节可以由多元主体一同展开,在采购活动开展前期,采购单位应以自身需求为基准设计验收方案,而进行履约验收时可以引入社会公众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来一同进行验收,同时编制验收报告。针对验收报告出示的问题采购单位要积极思考,听取和采纳报告指出的建议,针对这些问题还需要与供应商交流,制定解决方案。采购单位最终实施的处理结果,也要利用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向大众出示,以此为政府采购获取多元的参与主体[2]。
三、利用大数据平台,统一采购平台标准
应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财政部门有必要构建交易标准体系,在信息化系统建设后依据标准来来实现系统之间中资源共享,不同级别以及不同区域政府将运行一致化的系统技术,确保整体工作效能真正提升。为了能构建完善标准化体系,针对“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模式要做到充分研究,从代理机构与数据以及技术和系统功能等多个方面出发,以规范手段来控制各环节有效运行。政府采购系统必须依照标准化体系来运行,各地方应运行统一标准的采购平台,要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协调区县与市级层面关系,同时针对各地方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规定,例如对采购金额设限,一旦超出标准,必须将信息发布到平台中,实行公开招标。如果金额处于规定限度,可以采取多元化采购方式,如网上警戒、电子反拍等[3]。同时可以对采购金额、数量设置具体规范,当处于规定限度时,可以以网上商城为媒介采购。通过设置标准规范,能够更好地区分采购信息,设置对应界别,进而科学管理政府采购工作,以防发生交叉管理行为,提高行政资源利用率,进而保证“互联网+”政府采购顺利在地方实施,确保信息化建设符合实际需求。
四、借助技术手段,提升采购透明度
针对政府采购中的招投标工作,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将此工作环节的关键部分进行实时追踪记录,同时也可以将参与主体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识别各类招标文件的主要特征。在电子化系统建设中,应保证采购项目的各环节操作以及涉及的重要信息,都能通过系统工具来全面追踪记录,实现信息的可追溯性与可见性,同时可以利用技术手段来规范业务流程,提升采购信息公开度。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来实现信息收集分析,预防串标、围标情况的发生,同时大数据技术的有效应用,能够警戒投标人,营造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保证投标政策的全面落实。针对“互联网+”政府采购下的透明性建设,可以借鉴优秀省份所达到的成功经验,应保证政府采购过程的信息公开化,也可以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将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并公开结果,依照公开透明原则来展开政府采购,同时应确定采购涉及的各方权限与职能责任。
五、加强在岗采购人员专业素质建设
针对“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需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来实施,当前还存在从业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实际上负责政府采购的员工有很多不能适应当前所出现的新型采购模式,虽然政府采购电子化已实行了一段时间,但相比传统采购方式而言时间较短,很多老资历员工难以灵活操作信息系统。“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对员工素质能力的要求提升,为此要想发挥政府采购能效,有必要做好人才培养工作。针对涉外的政府采购工作,要做好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能力,同时当前所实行的采购政策,也需要在实践中找出问题并加以整改,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相关操作,提高采购效率。要保证采购人员全面掌握“互联网+”政府采购下的各种规则和操作流程,日常能够熟练灵活使用各种电子采购软件[4]。要注意对员工思维的转化工作,不断提升自我,拓展知识体系。要加强现代化采购方法的学习和认识,了解行业规则,建立风险防控意识。为能适应政府采购电子化变革,应定期组织相关课程教学,定期提供培训教育机会,落实采购人员多岗位锻炼学习制度,进而最终切实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理论基础建设,针对采购环节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及时制定解决方法,提升政府采购效能,强化专业化水平。
结束语:
“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应用,简化了传统操作流程,采购效率提升,同时电子化采购模式,能够保证采购流程的透明化,便于社会公众实施对政府采购的监督。针对当前“互联网+”政府采购现状,要总结出常见问题,不断加强“互联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建设,实现采购业务全覆盖,规范操作流程,采购信息透明化。通过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能够进一步节省行政支出,加快信息转化速度,降低管理成本,便于政府廉洁建设。在互联网环境下,也能更便捷的监督采购流程,有效落实市场政策,将政府采购应用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为社会和谐建设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陕西: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J].中国招标,2023(05):4.
[2].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聚力实现新突破[J].中国政府采购,2022(03):28-30.
[3]杨文媛. 云南省州市级“互联网+”政府采购管理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21.
[4]沈光波,刘景新,曹冬喆.积极构建“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 完善政府采购监管运行机制[J].中国政府采购,2020(07):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