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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建设工程产业扮演着重要角色。建设工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不论是管理模式、施工技术、施工材料还是机械器具均达到很高水平,为了满足建设工程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新时代的建筑产业对建设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建设单位需要承担更多的协调管理的责任。
关键字: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工程协调
引言
建设工程耗时多、体量大、工序繁多、消耗大量人力物力。众所周知,建设工程的管理目标是在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环境的前提下做好“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的“三控、三管”,而完成“三控、三管”的实施主体就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因此协调工作就扮演着工程管理中重要的角色。但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对协调工作的理解和应用有所欠缺。事实上,在工程管理中,协调工作尤为重要,协调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建设工程的成败。
1 建设工程协调的目的
在建设工程的推进中,协调的最终目的是使参建各方在完成建设工程各项任务中消耗资源最少,工程进度最快,工程品质可控。主要表现为对各个施工环节进行优化,通过权衡各方利益,凝聚各方合力,穿插于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中,对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工程款计量支付、民工工资等问题起着关键作用。
2 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协调的作用
2.1 解决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工地施工环境由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及相关单位构成,不同单位之间沟通协调不足将导致施工现场配合不好,从而影响建设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需要结合工程的特点和具体的施工条件,尽量地协调各方的关系,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将不利于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负面因素尽量消除,进一步保证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
2.2 激发各单位工程管理动力
建设工程普遍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实施期间情况多变,相关参建单位需要有效地进行工程管理,从而降低建设工程的风险,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更是需要结合工程特点宏观地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配置和优化提出意见,保证工程建设的进度,更好地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激发各参建单位工程管理的动力,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建设工程主体职责的管理功能,压实对各参建单位的监管责任,有效、全面地分析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并确保各单位的管理体系科学合理并落实到位,结合工程绩效管理,将各方资源充分利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2.3 调整各单位工程管理模式
建设工程由多个不同的单位相互配合来完成。各单位又有来自不同领域的人员,若人员之间思维方式不同导致各单位间沟通不协调,就将导致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出现问题,难以进行施工配合,完成既定工程目标。此时,建设单位工作人员需要整合现有资源,从整体的角度来思考,解决工作中暴露出的矛盾并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尽可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协调作用,及时发现并化解各单位之间的矛盾,尽可能的避免因各单位间任务分配不合理而影响施工进度,进而影响工程质量和运营效率。
2.4 明确各方的权利,强化各方的责任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不断出台,我国建筑行业的施工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各单位合同意识不断加强。在工程建设初期,如果施工资源的分配平衡不高,施工界面模糊不清,职能职责交叉重合,在工程管理上将会出现多头管理或各自为政,这不仅会延误工程进度,而且影响工程秩序,轻则影响效益,重则出现事故。对此,建设单位必须加强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沟通交流,通过合同条款,明确各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及时对存在争议部分进行沟通解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相关工程资料,预想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挖掘问题的根源,积极组织行业专业及各单位骨干探讨并制定应对方案。
3 建设单位协调工作实施原则
3.1 科学选择监理,提高协调效果
建设工程类型的不同对建设单位的工作重心也有所不同。如果按照格式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工作重心就会与工程的实际情况产生变差。因此,作为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就需要认真分析工程资料,对工程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根据工程特点科学、合理的制定监理招标文件,委托经验丰富、综合实力雄厚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并细化协调方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综合协调管理下,使建设工程各单位管理制度科学适用,资源分配合理,材料按时到位。各单位根据自身的职能职责,及时准确的开展工作,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另外,各单位在工程事实过程中发现问题时,能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确保故事处理的及时性及事故调查的真实性,根据现场情况调查出现问题的原因,相关单位在建设单位的统筹下制定处置方案,处理出现的问题。如施工图设计文件基础部分中出现问题导致基础不能正常施工,就要及时召集监理、施工与设计单位技术人员分析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具体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3.2 强化协调工作,紧抓工作重点
建设工程涉及多个参建单位,主要为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各单位的职能职责、工作重点和利益不同,但都需要保证建设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建设单位分别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多个单位都存在合同关系,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核心手段,因此,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核心单位,它负责建设工程进行全面的协调和管理。建设单位应牵头建立沟通协调体系,沟通在平时的工作中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出现不必要的失误,具体的日常沟通协调交由监理单位进行,可以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效率,所以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主要对监理单位进行协调,要握紧监理的绳子,帮助监理单位在沟通的道路上架桥修隧。尽管监理单位有着协调其他参建单位的职能,建设单位作为工程管理的核心,其对于问题的协调力度更大,建设单位通过合同与经济手段对各参建单位进行调控,使处理的事件合规合法且尽量公平公正。如果在施工中出现问题,建设单位则需要组织涉及单位协商解决,问题解决后各单位按着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4 建设单位协调工作的内容与方法
4.1 建设单位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
(1)施工前,按照施工组织计划,结合施工环境深入核实市政等资料,确保燃气、给排水、强弱电等市政设施,古墓等文物等不利物质条件不影响施工。调查周边群众及临近因素影响。尽可能将施工影响因素降到最低。施工中,及时了解施工材料、设备、人员是否到位,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既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施工任务。其次,与监理单位一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原材料,施工工艺,成品质量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其中,重点控制原材料进场质量,减少施工中因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同时,一旦发现设备、材料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联系相关单位,了解材料产生问题的原因,杜绝同类型时间发生,降低工程的损失。最后,协调政府部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加强政府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 从宏观上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更深入的了解施工现场 的施工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工程的竣工验收顺利进行。
(2)建设单位应注重的内部关系的协调。人员配备是内部协调方面要着重考虑的因素。在项目负责人在安排上要根据工程特点,考虑技术专业、工程经验、沟通能力包括人员品性等多方面因素选择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管理架构成立之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按工程需要配备各专业工程师、安全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并建立信息交流制度,例如周例会、月小结会、“碰头”会、微信工作群等,对工作中的文件、工程进展、相关问题及时分享到相应部门,各部门及时安排人员执行落实,确保政府相关文件、其他单位工作联系文件等关系工程的事项能及时准确的完成,确保工程的进度得以保障。
4.2 建设单位协调工作的主要方法。
建设单位协调的方法主要包括合同协调法、文件协调法、会议协调法、交谈协调法,建设单位应针对具体问题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展开协调工作。建设单位应通过合同将各单位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等可能产生分歧的事项具体落在合同文件中,让协调工作有理可循,有据可依。合同是一切工作的依据,是解决一切争议的最终手段。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要科学合理的规避自身风险,多方面考虑工程特点订立合同条款。如用工量较大的房屋建设工程,可以考虑将总承包单位的民工工资事项写入合同文件,避免因民工欠薪,分包“跑路”等情况重复给与总包单位劳动用工费。会议制度是实现多方沟通顺畅,信息交流通畅的有效协调手段,建设单位可通过第一次工地会议将工程的特点给各参建单位说明,将建设单位人员及分工做简要介绍,将工作目标任务进行明确并分解至各单位。并定期参加监理例会,了解工程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形成周计划及周小结工作机制,对工程中形成的经验进行总结,对先进的单位纳入激励机制,定期进行奖励。对遇到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纠偏,确保工程稳定可控。交谈协调法是最直接的协调方式,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的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的好坏直接与协调人有直接影响,所以对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有较高的业务要求。
5 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建设工程行业的快速发展,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领域不仅仅只充当投资方,更是要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效益,为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因此,建设单位应多迈出一步、科学制定工程建设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职能职责和工作内容,确保工程建设各方的各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建设单位自身的核心作用。
参考文献:〔1〕马海军.浅析工程监理协调工作实施,《居舍》,2022-03-15
〔2〕杨佳.全过程跟踪审计在土建施工中的应用,《科技与创新》,201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