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农业农村局 四川资阳 641500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大众对食品安全也越来越重视。本文旨在通过对影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可行的建议与对策,目的就是希望能够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效的参考。
关键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对策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内相继发生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如青县“瘦肉精羊”、三聚氰胺毒奶粉、红心鸭蛋、地沟油、畜禽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等事件,令国人担忧,令世人惧怕,一段时间,人人谈“吃”色变。一件件怵目惊心的安全事件,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如何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影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是指畜禽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即无药物残留、无动物疫病、无其他污染的畜禽产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涉及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产品流通等众多环节,从动物饲养到餐桌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导致畜禽产品质量不安全[1],影响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1.产地环境影响
随着现代工业的快速发展,工业中的废水、废气、废渣以及汽车尾气中的铅、汞、铬等重金属毒物和氟化物、硫化物等非金属毒物的排放,严重影响着动物的生长环境。部分养殖企业选址不当,距离交通要道或排污企业较近,畜禽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中生长,极易造成畜禽活体污染,通过动物性食品的富集作用使人中毒。
2.养殖环节投入品
2.1饲料使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要想养出健康的畜禽,加工出安全的畜禽产品,优质安全的饲料是必不可少的。不安全的饲料携带了众多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如大豆、小麦、玉米等原材料在生长过程中可能存在农药残留超标,在存储过程中由于阴暗潮湿的环境产生黄曲霉毒素等有毒物质,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体内慢慢蓄积[2],最终进入人们的餐桌,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有些养殖者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重金属等物资严重超标。更有甚者使用含违禁药物、违禁饲料添加剂的饲料,造成餐桌污染和引发中毒事件发生;还有的养殖户为了减少动物死亡,过度使用预防性药物,造成药物残留超标严重,细菌、病毒耐药性增强,许多病原仍存活在食物中,也将会通过食物链对人体产生相当大的危害。
2.2兽药使用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兽药主要是用来防病治病的,在兽药使用上存在诸多不安全问题:一是使用违禁或淘汰兽药,目前,养殖场“人药兽用”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超剂量使用兽药。养殖业主在治疗动物疾病时,想一针治好,往往大剂量用药,更有甚者是动物出现慢性疾病(如喘气病)时,长期在饲料中添加药物,把治疗药物当成添加剂使用。三是滥用抗生素。当畜禽发病时,在未获得准确病因情况下,随意处方,随意扩大用药种类和用量,不遵守用药配伍禁忌,从而造成畜禽产生较强耐药性。四是无视兽药休药期规定,有的养殖户甚至在出栏前都还在使用保健药物,致使出栏畜禽的药物残留超标。五是出售、屠宰、加工和销售正在医治过程中的病畜禽,导致药物在畜禽体内大量残留,存在人畜共患病传播的风险,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3.饲养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部分养殖场选址、设计以及建设标准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内部设施配置简陋,防疫消毒设施欠缺,没有专业技术人员,场内管理紊乱,空气污浊,粪尿污染严重,动物饮水品质较差。而散养农户一方面缺乏饲养技术,管理跟不上,畜禽抵抗力弱,疾病发生次数多,增加了用药频率和用药剂量;另一方面饲养卫生环境差,排放粪尿随意,没有集中处理和消毒,致使病原菌和寄生虫污染畜禽产品。三是标准化养殖体系建设滞后。以养殖设施化、畜禽品种良种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制度化、防疫程序化的健康养殖模式还需要花大力气推广。四是养殖档案没建立或不按规定填写,以至于免疫记录、消毒记录和兽药、饲料使用记录失真,造成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断链”。
4.防疫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是“预防为主”的方针未全面落实。有的养殖业主心存侥幸,采取“无病不防,有病才治“的管理模式,结果引发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而且对周边的畜禽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二是免疫程序紊乱。农业部每年都要制定当年的“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指导开展动物免疫工作。由于养殖场业主不懂技术,不懂免疫程序和操作规程,凭一知半解的知识或道听途说,疫苗滥用和漏免现象较普遍,一旦发病,后果严重。
三是部分防疫人员责任心不强,免疫过程中的疫苗保温、消毒等不到位,免疫程序不规范,免疫漏洞和死角还存在。
四是动物疫病监测点多面广,受人力、财力影响,完成监测任务较为困难。
五是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未完全落实到位。个别乡镇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视不够、目标责任不明,出现问题追责不力,致使动物防疫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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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动物疫病种类增多、病原污染面大、病毒变异快,细菌病毒混合感染以及长途贩运频繁等因素影响,畜禽疫病风险进一步加大,防控形势严峻,畜禽产品安全受到强烈地冲击。一是部分养殖业主法律意识淡薄,随意处置、丢弃病死畜禽,甚至为减少损失,低价出售病死畜禽,引发疫病的传播;二是防疫意识不强,不配合甚至拒绝动物防疫工作,导致免疫保护屏障失守;三是从异地引进畜禽,未执行隔离观察制度,疫病传入风险增大;四是个别屠宰企业违规屠宰、加工、销售病猪、死猪及产品,危害非常严重。
6.畜禽产品加工销售运输过程隐患
畜禽产品的质量问题还涉及畜禽及产品运输、销售、加工等环节。2018年8月在我国辽宁发生的非洲猪瘟疫情在近1年的时间里,传遍了国内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与运输环节出现的违规贩运、传播疫病有极大关系。在销售环节,一些商家在利益的驱使下,违规向消费者供应不合格畜禽品;在加工环节,畜禽产品注水,利用病死畜禽分割、加工熟食,违规使用防腐剂、保鲜剂等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卫生条件不达标,操作不规范导致的二次污染也较严重。
7.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
畜禽产品质量监管涉及多个部门,从生产、销售、屠宰、加工到餐桌整个链条,监管部门不同,容易产生脱节,出现监管漏洞。在日常的监管中,部门之间存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争先管理有利环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认定时互相推诿。监管部门在处罚违案件时,往往罚款了事,违法成本较低、威慑力不强。另一方面,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在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时,仅从肉眼判定畜禽产品的质量,对药物残留是否超标、内在品质怎样,无从评判,畜禽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后更无法查验其品质。同时还存在检疫检验人员责任心不强,违规出证、失职等违法行为。
二、建议与对策
1.加强畜禽产品产前环节监控
1.1依法科学选址,按标准设计建设
养殖小区、养殖场选址时,要考虑周围人类活动和其它畜禽饲养情况等对养殖动物的影响;同时还要虑养殖动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河流、人员聚集区等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动物养殖场选址、布局要与生态环境建设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同步考虑,做好环境影响评价,配备必要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通风降温等生产设施设备、消毒免疫设施设备、隔离场所,配备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和处理设施设备,符合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确保饲养场依法依规生产和经营。
1.2严把引种关
跨省引进种用、乳用等动物,须向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引种手续,经批准后方能到指定地点(养殖场)引种。引种单位或个人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应派技术人员全程参与,种(乳)畜禽到达养殖场后或在省内异地购买的动物,货(业)主应按农业部门的规定隔离观察,确认健康无疫后方能入场。
1.3加强饲料兽药质量的监管
饲料兽药是畜牧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投入品,畜禽产品的品质主要决定于投入品的质量,因此加强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十分必要。一是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严格按照饲料兽药管理法规要求,把好准入关,提高准入门槛,推行饲料生产HACCP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兽药GMP标准,确保投入品的安全、有效。二是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监管,定期或不定期抽检产品,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三是加强销售环节监管。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水平,全面落实兽药GSP达标溯源工作,推行饲料经营持证上岗制度。四是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兽药(特别是违禁兽药)饲料的不法行为,要让违法者付出惨痛代价。
2.加强畜禽产品生产环节监管
2.1加强畜禽饲养管理
加强饲养管理,为动物生长提供最适宜的生长环境,做到冬暖夏凉,及时清除粪污;加强人员、用具、饮水和入场物料的管理消毒等工作;加强流浪犬猫、鼠蝇蚊等的防范和驱除。做好动物饲养日常管理,推行综合配套技术养殖,提高动物群体的抗病能力,让畜禽少生病、达到少用药的目的。
2.2加强畜禽疾病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做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全面实施散养畜禽春秋季集中统一免疫和每月定期补免;规模养殖场落实专职兽医技术人员,严格实施程序化适时免疫,做好消毒和驱虫等基础性工作。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动物免疫抗体监测、流行病学调查以及疫病风险评估等基础工作,掌握疫情动态,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3正确使用畜禽饲料
首先要确保饲料原料安全,严禁使用农药残留超标、发霉和有毒有害的饲料原料。其次是不使用含违禁药物、违禁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三是严禁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直接添加兽用原料药和促生长药物。四是选择符合卫生标准的优质饲料,满足动物营养需要。五是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饲料。六是大力推广中草药、维生态制剂、酶制剂饲喂畜禽,
增强免疫力。
2.4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对症下药
兽药应在兽医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一是动物预防性用药(如驱虫、消毒和日常保健等),应根据不同畜禽、不同日龄、不同饲养阶段,按要求和疗程用药;二是治疗性用药。兽医技术人员对发病动物诊断后,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查找病因,严格遵守“兽医临床用药指南、兽医临床用药配伍禁忌”等,对症下药。三是在开具处方时,要考虑动物疫病发生的复杂性,多病原混合感染可能性,除了使用抗生素抗菌药物外,还应考虑使用中药、微生态制剂,增强疗效,同时还应在饲料或饮水中补充能量、维生素,达到治标和治本的目的。四是严禁执行兽药休药期规定,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五是严禁使用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
2.5全面推行标准化养殖,建立完善养殖档案
规模养殖企业要推行标准化养殖、健康养殖,创建一批标准化养殖和无规定疫病的示范场,建设一批无公害、有机、绿色畜禽产品基地,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动物产品。要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全面实施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2.6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稳定基层队伍。
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面临人才断代问题,年龄偏大、收入偏低、文化程度低是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真实写照,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认真调研,强化村级动防体系建设,提高防疫人员的基本待遇,妥善解决其养老、医疗保险等方面的问题。同时,政府应加快推进社会力量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新模式,以切实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断代问题。
2.7加强对养殖企业的监管
严格执行禁养、限养区规定,对在禁养区内的养殖企业全部关停,对适养区已建的规模养殖场进行清理整顿,达到环保标准要求。凡有严重污染、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的养殖场一律实施“关、停、并、转”。凡是违法生产、经营动物及产品的养殖企业坚决予以查处。
3.加强流通加工环节的监管
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和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加工病死畜禽及注水肉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出具检疫证明、失职和徇私舞弊等公职人员违法行为。要加强畜禽产品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卫生指标的监测,实行市场准入制度;要严格执行生猪屠宰管理法规,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加工场所,增添设施设备,提高准入门槛;要进一步加强运输环节的监管,确保进出畜禽及产品的质量安全。
4.部门配合,落实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生猪屠宰、兽药饲料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应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制,对监管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依法追究责任。
结束语:
要解决畜禽产品安全问题,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从农产品种植、畜禽养殖、畜禽屠宰、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等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食品安全的责任追究体制,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4]。把工作做在平时,变“事后救火”为主动的事前防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健康的畜禽产品。
参考文献:
[1]杨薇,邹庄,张富贤.浅析文山市影响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因和对策[J].中兽医学杂志,2014,(12):69-70.
[2]白裕兵,胡向东,浦华.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探讨[J].中国食物与营养,2013,(08):11-15.
[3]范日明.对平遥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与思考[J].中国动物检疫,2011,(08):36-38.
[4]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J].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