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源服务运营模式方向简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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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源服务运营模式方向简析

杨化君1,李晓鹤1,郭云怀1

(1. 华润电力蒙东公司,锡林浩特市 026000)

摘要:本文就当前的综合能源服务的运营模式进行简单的分析并指出当前市场主体选择的倾向性,具有一定市场选择参考价值。

关键词:综合能源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

0引言   综合能源服务(integrated energy services,IESs),是中国型供能市场的新探索,其打破了传统能源服务的局限性,其丰富的合作模式和多样的合作模式能够直击客户痛点、满足用能客户多方面的需求,打开了我国能源小个体市场的用能替代和存量项目的节能改造的新局面,综合能源服务的规模化发展,并逐渐被社会所接受,有利于推动我国能源革命、构建现代化现代化能源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1.综合能源服务运营模式简介

1.1合同能源管理(EMC)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 ,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是公共机构减轻财政资金依赖的实施节能改造的新途径。为积极推广、规范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现节能增效目标,促进公共机构碳达峰、碳中和 ,我国早已公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管局、财政部等部委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能源管理合同由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公司之间签订,由综合能源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在合同期综合能源服务公司与客户企业分享节能收益,并由此得到应回收的投资和合理的利润。合同结束后,高效的设备和节能收益全部归客户企业所有,依据客户与在综合能源公司的全责不同,合同能源管理有如下三种模式。

1.2.能源托管模式

能源托管模式是托管行业独立出来的能源消费托管服务的节能新机制。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公司对用能企业的能源购买、使用、及用能设备的效率、能源使用方式、政府能耗双控的考核方式等多方便进行全面承包管理,主动提供资金进行设备改造,从而达到节约能源费用的目的,完成国家对能耗企业的考核目标。能源托管模式重在管理,对客户提供专家型的价值服务,依靠客户的定制性能源服务达到双方收益。

能源托管的主要优势在于两方面,一方面对客户提供专业的全方面的服务,致力于解决能耗企业的全链条生产过程的管理和设计,整改;另一方面,从服务的角度考虑,综合能源管理服务公司进行妆业管理和维护、维修保证小型能源运转体系的低能耗、高效运行。

1.3建设-运营-移交(BOT)

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分为两个阶段,基础建设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两阶段,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段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是有所限制的,但会保障实施方的利润空间。当项目建成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后,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给政府制定机构经营和管理。

建设-运营-移交的运营模式具备以下优势:

(1)能够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一般由政府主体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建设投资阶段均由中标单位实施,并在特许期内对建项目享有完备的产权。

(2)建设-运营-移交为政府的有效干预提供了途径,即便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项目公司全权负责,但在立项、招标、谈判三个阶段,政府的意愿仍起着决定性作用,并在项目建成的全周期内具有监督管理的职责,政府仍具备对项目公司的有效控制,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均由一定的保障。

1.4建设-拥有-运营模式(BOO)

建设-拥有-运营模式(building-owning-operation.BOO)即谁建设谁经营的模式。投资者或者项目公司根据政府给予的特权承担项目涉及、溶质、建设、经营、维护和用户服务,但不需将项目移交给政府,项目公司可不不受限制地拥有并经营。此模式下,可以最大限度地鼓励企业从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中节约成本投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总体项目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1.5设备租赁模式

设备租赁模式是设备的使用单位向设备所有单位租赁设备,并支付一定的租金,在租赁期内享受设备的使用权,但不改变设备的所有权的一种合作模式。

1.6公私合营模式(PPP)

公私合营(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由政府和私营单位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从本质上讲,公私合营模式是以项目为主体的投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支持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转化而来的效益作为偿还贷款的主要来源,项目公司所持有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承诺是偿还贷款的保障,该种模式最大限度地引进民营企业参与到项目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的投资建设的项目过程管控风险降到最低。

2.综合能源服务方案的选择

为适用市场需求和用能方的对层面要求,综合能源管理方案的边界条件多,选择多,但在不同工业企业领域的企业的用户的方案选择上也有相应的最优选择,能源托管模式适用于新建项目,具体的选择方案取决于用能单位的需求才能确定;而对于在运项目,目前最多选择的是合同能源管理(EMC)、能源托管,相较于后几种传统的合作模式,并没有真正地适应市场需求,视具体情况而定。

3.结语

综合能源服务是适应中国能源结构调整市场的产物,是改变中小型企业的用能方式、提高节能观念、适应国家发展的重要抓手,具备一定的制度先进性,相较于传统的合作运营模式更注重双方的诉求,满足当下的发展,希望本文的阐述对后续用户开展综合能源 服务的运营模式选择提供指导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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