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建设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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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建设

黄畅志 梁润腾

广州市审计局 广东省 广州市 510000

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在国有企业中构建集中统一的审计领导体制的意义和主要做法。

关键词:国有企业;审计;体制

2018年3月,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央审计委员会组建成立,以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这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重大举措,为审计职能的有效发挥提供了政治与组织保障。随后,地方各级党委、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相继设立党委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推动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向纵深发展。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作为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审计的延伸,也应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并相应调整管理体制和组织架构,以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一、什么是内部审计领导体制

领导体制是一个管理学名词,指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组织系统进行决策、指挥、监督等领导活动的具体制度或体系,它用严格的制度保证领导活动的完整性、一致性、稳定性和连贯性。它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建立关系、发生作用的桥梁与纽带,对于一个集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则是为了保证内部审计工作而建立的具体制度或者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建立健全党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决定》是审计领导体制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也是落脚点。

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则进一步明确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领导的原则,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审计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之间是存在区别的。相比领导体制承担的决策、指挥、监督功能,管理体制更多提现具体实施中的管理职能,一般可分为四种模式:分级管理模式、垂直管理模式、垂直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模式、集中管理模式。

二、构建审计领导体制的意义和作用

(一)有利于强化审计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

内部审计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中,不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最本质特性,是实现目标、履行职能的必要保证。“具有独立执行审计活动的良好组织地位”这个标志表明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属于组织上的独立性。它是保障内审机构独立履行其职责的首要条件,是具备开展审计工作的前提

在审计领导体制未建立前,内审部门存在地位不明确不统一的现象,既表现为在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在企业的地位,又表现在隶属关系的极不统一;既有对财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的,也有对总经理负责的,还有受监事会董事会领导的。审计领导体制的建立,对内审部门的领导机制进行明确,对确定内审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起到了根本性的改变。

(二)有利于强化内部审计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国有企业应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明确企业党委在法人治理中的地位。在这一背景下,建立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领导体制,有利于强化内部审计在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内部审计对企业治理的参与度和影响力。通过参与企业战略决策和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可以更好地发挥监督、评价和咨询职能,为企业治理提供重要支持。

(三)有利于加强内部审计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在企业党委的有力支撑下,依托审计发现重大问题报告等制度,在党委领导下,有利于内部审计与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促进信息共享和协同合作。通过与其他部门的协调沟通,可以更好地了解企业运营和管理情况,为企业提供更全面、更准确的审计服务

(四)有利于建立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

国有企业应建立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整改机制应包括问题分类、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期限设定、整改效果评估等内容,同时应建立问题整改的跟踪和反馈机制,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五)有利于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党委领导下的审计工作,能够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监督和评估内容包括审计程序的合规性、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审计报告的真实性等。通过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进行改进和完善。

三、强化审计领导体制的建议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是审计向高层次发展的需要

国有企业党委需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党委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对内部审计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内部审计机构应加强国有企业党委报告职能

(二)完善董事会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是核心

根据《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保持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良好关系,实现董事会、最高管理层与内部审计在组织治理中的协同作用。

董事会作为法人治理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审议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审计计划、重要审计报告等,并对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及其负责人进行决策,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董事长,具体分管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的结果负责。

(三)探索建立总审计师制度

总审计师一般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和专业技能,能够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总审计师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审计工作、协调审计关系、监督审计进度和质量等,在审计工作中承担具体业务管理职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国有企业应加快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经理层则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监督,落实对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企业稳健发展。总之,探索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有利于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领导体制,明确各方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是保障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四)构建全过程、全闭合工作体制,把内部审计领导体制落到实处

实践中,很多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有益探索,如成立党组(党委)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等,作为党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为确保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内部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提供了根本保证。具体如下:

  1. 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内容、形式、频次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内部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都要及时向党组织报告。
  2. 要在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审计项目实施重点等工作内容中体现党组织的领导意图,将党组织重要决策部署贯彻到内部审计工作的始终。
  3. 要积极督促单位内部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策决定,推动党组织决策决定要求与部门分工负责的协调一致,有效提升内部审计的政治站位和政策效果。

总之,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建设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优化董事会的领导,通过明确内部审计的定位和职责、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内部审计结果的应用等措施,有效地提高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