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司法案件是个良心活——读《悲惨世界》折射出的法律思考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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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司法案件是个良心活——读《悲惨世界》折射出的法律思考

杨文军

兰州市检察院

少年时读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自己没有什么社会阅历和人生经历,对作品中反映出的经济、社会、民生等特别是法律方面的问题理解不够透彻,不是十分明白。多年后进入检察院,在多个工作岗位历练后,对有关法学理论、法条、案例有了一定的学习理解,在办理违反司法职责案件过程中,经常从内心叩问自己,衡量司法办案水平的终极标准到底是什么?

今天,再次品读这部著作,对作品中展现的社会全貌及由此产生的人性与法理、道德有了更多的思考,心中逐渐形成了答案——司法案件办理是良心活,终极的衡量标准应该是人的良心。我们法律工作者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要以悲悯心态看待身边的人和世界,坚守司法良心,做到法理情的平衡和统一。因为司法案件办的不仅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

法律是人们生活的行为规范,好的法律自带光芒和温度,司法办案应该体现出法律中所折射的光芒和蕴含的温度,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小到文明过马路,大到依法治国,最高的法律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胸中只要怀着一腔司法良心,它就能在内心控制监督自己的行为,决定自己的取舍。因为“良心从来没有欺骗过我们,它是人类真正的向导”。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办理每一起案件,尽最大可能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真正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让社会民众感受到司法温度,获得案件当事人和社会民众对司法办案的最大认同和支持。

司法工作者机械解读和执行法律,并不利于社会矛盾和积怨化解。小说的一号主人公冉.阿让为救助饥饿中的侄儿偷了一块面包,就被法院判处了五年刑狱,本人不服,几次逃狱又被抓回,前后累积服刑19年。出狱后,冉﹒阿让因为一张带有犯罪记录标志的身份证,被社会视为危险人物,几乎无处可走,处处受歧视不受待见,天下之大,连起码的住宿都不好找。当时的他,对法律和社会充满了仇视,但当他被米利埃主教收留过夜,邀他一起用晚餐,并当着警察面把偷银器的事说成是送给他的,同时将自己家里的银烛台也一并取出赠送给他的那一刻,主教的善良宽厚与仁慈给了他新生的勇气,并救赎了他的灵魂。可见,司法者的机械执法、冷酷无情并没有挽救冉﹒阿让,而是米利埃主教的仁慈宽容把他从仇恨中救赎出来,从新做人。经过10年的努力,冉﹒阿让蜕变为一名成功的商人,通过开办工厂乐善好施,救助孤寡等义举得到市民的爱戴与尊敬。

《悲惨世界》折出的法律问题之一的,就是严格执法的案件就能完全实现实质性公平吗?法律如何执行才能真正保障和实现公正、让人民群众可见可感?像正义女神那样,蒙上眼睛,手持天平,做到铁面无私、严格执法,这样案件就公平了吗?从小说反映冉阿让和沙威这条主线来看,衡量和审视司法办案的标准到的是什么?这个标准不是形式的公平,也并非实质的公正,而是启发读者要结合人性、道德、法律进行三个效果全方位的衡量,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讲的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实践中每个案件都是不同的,在遵循法律的前提下,以一成不变的方式处理千差万别的个案,未免会出现“形式不违法但实质非正义”情形,对于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法理情相矛盾的情况,司法人员该如何独具“匠心”处理此类案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某地发生一起案件,当事人家庭极其困难,当事人自己的手机被患精神病的儿子砸了,没有手机扫不了健康码进不去商场,只好两次窃取别人买的东西回家给患精神病的儿子吃,第三次因为儿子咳嗽进不去药店,就去窃取人家买回来的药,咳嗽药给儿子吃了,其他药卖了,三次盗窃数额不足一千元。按照法律规定,一年内三次盗窃,属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该案经刑事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后,办案人经进一步了解了嫌疑人家庭状况、社区情况,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予以司法救助。该案的办理,遵循了法理、情理和职业良心,做到了法理情的平衡和统一,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作为司法人员办理案件需要有一个价值导向,这个导向是什么?法律在惩罚犯罪的同时,还要捍卫人的价值和尊严,更高目标应该是挽救和感化。马克思曾经精辟的指出,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既是刑事诉讼的目的,也是现代刑事司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一方面,刑事司法承担着依靠国家强制力实现国家刑罚权的使命,另一方面,还承担着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这是以法治文明为核心的政治文明对于刑事司法的内在要求。

在强调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司法者要深刻认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性,两者并重、不能偏废。一味强调保护、轻视惩罚,难免放纵犯罪;一味强调惩罚,忽视保护,则可能使刑法过于严酷和冰冷。小说的二号人物沙威警长,是冉﹒阿让案件的主要办案人,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极度自律严谨,对暴徒绝不通融、也绝对不滥用法律权利的人,可以说是一个接近完美的“法律机器”。他对社会底层人士没有同情心,只要有罪不容申辩,坚持打击,直到他作为内奸打进起义军内部被识破,而拥有处决权的冉﹒阿让放他自由,他才开始对自己生平所执着的法律第一次进行思考和审视。他不敢相信,一个曾经被自己认为的“恶人”,居然拯救了一个法律和正义的维护者的“善人”,但事实就是如此。今天,司法走向文明,司法的权威不能再简单依靠国家强制力强制或暂时压制矛盾,使矛盾不断积累,必须转向更多地依赖社会民众的尊重与认可,从根本上消解矛盾。

人性化办案更有利于对犯罪的教育和挽救。据检察日报刊载,2013年,某县检察院受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也供认不讳。当办案检察官到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时,得知其是一名准新郎,四天后将要举行婚礼。在随后的调查走访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说的是实情,其父母也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本人平时老实听话,无前科劣迹,并能真诚悔罪。综合上述因素,该院决定对其运用非羁押措施,不予批准逮捕,让其如期完婚。司法的人性化处置,使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律需要技巧,更需要良心。“别让你的技巧胜过你的品德。”这是美国耶鲁法学院院长罗德﹒H﹒柯在一次开学典礼上,送给法学院新生一句朝鲜族谚语。它警示所有学习法律的人,不能只关注法律技艺上的培训,更要锻造法律人的道德和良心。法律是一项正义的事业,同时又是一门精密的技艺,在司法人员游刃有余的操持下,法律或达致最佳的技艺水准,但却有可能在完全技术性运算下得出一个非正义的结果,而技艺的表层下则可能藏纳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法则。如今,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和“高压线”不可谓不多,责任追究也越来越健全。司法腐败已经逐渐告别过去30年前“公然枉法”的初级阶段,变得更为隐蔽和“合法化”。尤其在人情盛行的社会大环境中,公安干警、法官、检察官并非生活在“世外桃源”,面对各种诱惑和干扰,日益精湛的法律运作技巧很有可能为司法腐败提供条件。

近年来,法官、检察官违纪违法案件逐年上升。据相关报道,近些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数案件数、人数大幅增长,这些数据中,有相当数量的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等业务领导和骨干,他们的法律业务不能说不精湛,各种管理规定对他们不能不说不严格,平时接受的各种廉政教育不能说不多,但犯罪率逐年上升,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就是缺乏对法律的信仰和职业良心。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虽然法律以各种各样的载体和形式存在于不同的文化和社会土壤之中,但其作为工具价值的精髓不分国界,不分年代——即“最高的法律是良心”。今天,我们作为司法人员需要铭记在心的就是“办理司法案件是个良心活”,因为它主宰着别人的人生和家庭的幸福。《悲惨世界》主人公冉﹒阿让曾对警长说过最高的法律是良心。当时沙威对此嗤之以鼻,不屑一顾。几十年后,在经历一系列事件后,他才意识到执法者机械执行法律的后果。当第三次抓到冉﹒阿让后,他的内心已被冉﹒阿让以德报怨,先人后己,牺牲自己把爱洒向人间的高尚灵魂而折服。良心告诉他,不能再把这样善良的好人送到监狱,最终以投河自杀的方式作为自我救赎。

今天,在法治不断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官、检察官的良心就是客观公正、执法为民,这是法官、检察官职业灵魂。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检察起诉书、法院判决书就是法官、检察官“人格”的完美答卷。一个良好的司法制度只能约束司法人员外在行为,却无法规范司法人员内心世界;只有经过道德的过滤所作出的审判,才能对当事人、对社会有一个满意的交代。正如雨果所说,对人民来说,唯一的权力是法律,对法官来说,唯一的权力是良心。法官、检察官适用法律的过程,体现了对社会良知的遵从。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守护线,当事人往往把寻求公正的最后希望寄托在法律上,案件经过公安、检察院、法院流转,如果法律对他们只有威严而没有关怀,案子即便判下来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不一定能得到圆满解决,甚至还可能动摇他们对法律的信心和信仰。

每一个司法人员都肩负着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职责,一定要在司法办案中坚守良心,谨以此文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