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广电总局发出加强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据悉,工信部和家电厂商对该通知反应极大。
世界广播电视
2009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