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增殖放流努力建设现代渔业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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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增殖放流努力建设现代渔业

杨国仙

南涧彝族自治县水产工作站  云南省南涧县675700

摘要:云南是一个水产大省,渔业是云南农业农村的主要经济来源,也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针对我国天然渔业资源日益萎缩的现状,云南省近年来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渔业资源保护的方针和规定,对渔业资源进行了全面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全省范围内的鱼类和虾类资源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增加了渔业种类和资源面积,促进了水产行业的发展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生态的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践表明,开展增殖放流是促进云南省现代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实际行动,符合现代渔业发展的趋势,有利于发展渔业生产力。

关键词:增殖放流;现代渔业;渔业资源

引言

随着对渔业资源的日益开发,云南水生态系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对渔业资源进行增殖放流,是恢复渔业资源、提高渔业生产率的一种重要途径。通过对目前全省范围内鱼类增殖放流活动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希望能够为促进渔业的健康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1、当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存在的问题

1.1关于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管理体制尚待健全

当前,国内尚无专业主管增殖放流领域的政府部门,多数省市都是各有关单位“兼管”。目前的管理体制是指地方渔业发展保护在行政上由当地渔业局直接管辖,由此产生了监管上的问题[1]。不同地区之间统筹度不够,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鱼类的增殖和保护。不管是为了保护渔场的生态系统,还是为了提高鱼类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都必须进行增殖放流。目前,如果不对现行的鱼类增殖放流制度进行改革,就很难从根本上改善“各自为政”、“重放流、轻管理”现状,不能从根本上缓解鱼类种类减少和种群结构退化的问题。

1.2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经费投入不足

很多地方未将增殖放流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中,该项目的资金来源只有当地政府收取的一些捕捞资源增值保护费以及捕捞罚没费用,因此,很难确保每年都能如期、按质、按量地进行增殖放流任务,使得一些地方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只能是走过场,很难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1.3增殖放流的研究有待加强。

在增殖放流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的研究中,都面临着许多科学问题。增殖放流是一种新型的渔业作业方式,在渔业养殖、渔业资源开发、渔业捕捞、环境保护、生物工程、渔业管理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目前,增殖放流领域的研究多以繁育和育苗为主,而对洄游型增殖鱼类的筛选和繁育还很缺乏,而有关增殖效应的研究更是缺乏[2]

2、关于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建议

2.1建立健全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管理体制

从节省行政费用的角度来看,增殖放流应当由渔业有关部门来承担。首先可以改革现行的行政管理制度,实行渔业资源垂直管理制度,设立“海区渔政管理局”——“市、县级”渔政管理局(局)——“重点渔业乡镇”,各级渔业局对其进行全面的统一指挥。其次,也可以是保留现行的渔政制度,将洄游鱼类的繁殖放流归其他省市的海洋渔政部门处理,加强与其他地方的渔监部门进行合作。

2.2拓宽融资渠道

本文提出由云南省应增加对鱼类增殖放流资金的投入。在此基础上,增加渔业资源的繁育费,作为保护措施的一部分。此外,对因捕捞水域的环境污染、非法生产等导致的资源损失应征收资源补偿费用,并且费用主要用来进行渔业生态修复,具体的比率可以由云南各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条件自行决定,或者经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决定。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渔业协会的作用,积极拓展资金来源,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到对鱼类资源的增殖和放流活动中来,比如设立鱼类增殖放流基金。各级政府要通过各种方式,对踊跃参与增殖放流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予以奖励,以使更多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到增殖放流活动中来。

2.3建立健全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技术操控规程的标准

①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水域的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状况调查;②鉴定放流亲本的种类;③放流亲本的鉴定与筛选;④放流鱼苗的规格和数目的确认;⑤放流鱼苗的检验检疫;⑥放流水域环境监测;⑦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其中的每一步都要经过科学的研究和验证。

通过对云南省渔业资源现状进行调研,确定放流品种、放流规格、放流数量、放流水域环境和放流成效评估等方面,对放流品种的亲本选择和苗种培养进行公开招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放流,这就需要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放流品种的亲本选择和苗种繁育机构的资质标准。应有省级人民政府渔业管理机关对程序进行评估,经鉴定合格后,发放增殖放流资质证明。为了更好地开展该项目的实施,提出由政府制定各项行业操作规范。

2.4建立民主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决策与管理机制

对鱼类进行有效的增殖放流,既可以使鱼类的种群得以恢复,又可以使水生态系统得到更好的保护,从而促进鱼类的可持续发展,还可以增加当地的渔民的收入,促进鱼区的发展稳定。所以增殖放流是一项非常重要且复杂的工作,需要综合各个方面的利益。针对国内的实际,建议在制订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计划时,必须经过渔业专家的验证,并举行听证会,听证的成员应该包括渔业生产者代表、水产品消费者代表等有关方面的人士,再对该项目进行是否需要修订的讨论,讨论结束后再进行执行。在执行增殖放流计划时,应主动暂停水产生产工作,同时,水利、环保、交通、新闻等相关机构也要参加,增强对该项目的宣传力度和公众监督力度,增强公众对该项目的关注,加强整个社会对鱼类资源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的认识。

2.5加强水域生态保护工作

第一,转变传统“以水养渔”的传统养殖方式,转变为“以渔养水”方式,结合土著鱼类的营养状况和水体承载能力,科学合理地设计不同种类的投饵计划,增加鲢鳙等“清洁鱼类”的投入,使水体中的浮游生物数量大幅度降低,从而实现“以渔养水”的目标。第二,加大执法力度,在禁渔时期实行全流域全面禁渔,严禁电鱼、毒鱼等非法捕鱼活动,严格依照《云南省流域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渔业行政执法;三是在水域捕鱼时,对入湖渔船、渔船操作人员、网具网目大小等进行规范,彻底拆除深水捕鱼网、流水刺网及其他危害较大的渔具。

环湖湿地建设完成后,“退塘还田”和“还湖”等措施显著提高了流域的水质,但由于长期“聚集”,湖泊底部堆积了大量的残茬和泥沙,其中大部分营养物质储存于沉积物中,在特定的环境下,氮、磷等多种营养物质会进入水体,从而加速水生植物的繁殖,导致水质恶化,营养物质的增加。因此,科学合理地进行沉积物清理,一方面可以减轻水体的内在污染,提高水体的质量和底层条件,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湖水的储存量,提高鱼类的利用效益;由于长期耕作,环湖耕地地力下降,土壤酸化变硬,向耕地输送沉积物,能改善土壤水分状况。可以把水域附近低洼土地平整为旱涝保收的高产稳产水田,采用稻田养鱼等方式进行渔业养殖。同时在水田周围种植大量植被,借鉴湖北省梁子湖先进的人工植草控制污染的方法,通过大面积种植水生植物,增加了水体的自我净化功能,并从水中吸附了大量的氮磷元素,防止了藻华滋生,保护水环境质量,从而促进鱼类增长,保障渔业发展[3]

3、结语

近几年,云南省对许多水域的渔业作业都进行了治理,经过扎实、深入、细致的科学研究,云南省应对增殖放流的经济环保效应做出正确的判断,加强相关增殖放流领域的研究,为继续扩大增殖繁殖的种类,储备繁殖技术,提供科学支持与保证,为加快云南的现代化渔业发展开辟一条新路。

参考文献

[1]朱建新,王虹,郭清辉.加大渔业增殖放流力度严格规范增殖工作程序[J].渔业致富指南,2021(6):17-21.

[2]张双其.龙和现代渔业经济体系的建设与发展[J].新农村,2021.DOI:10.

[3]李广凤.推进静海区现代渔业健康生态可持续发展对策及建议[J].现代农村科技,2023(7):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