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荒野研究进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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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荒野研究进展

何迁

重庆交通大学   重庆   4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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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通过对美国荒野历史进行梳理以及现阶段美国荒野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再从国内出发,对我国荒野研究先现状以及问题作出总结,提出我国荒野的展望,为推动我国荒野研究做出一份贡献。

词:风景园林;荒野再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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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wilderness)”是近现代才形成的概念,最早源于美国。近些年,“再野化(rewilding)”已经是目前国际上生态保护修复领域的前沿和热点问题。

荒野的源起与发展脉络

1.1  历史脉络

“荒野(wilderness)”一词在在美国历史和文化中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是美国荒野与自然保护经过多年沉淀下来的结果。追溯美国早期历史,美国的开拓者认为“荒野”无用,而开发荒野成为主流且具有盲目性、扩张性、功利性和破坏性[2]。但随后另一种观念的兴起,引起了美国人对自然的思考,这些观念源于美国的自然主义、浪漫主义和超验主义[3]这观念以及理念的阐释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美国人对自然的喜爱,加速推进了荒野法案与荒野保护体系的形成。

1.2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推动荒野保护

1.2.1  国际荒野保护指南

随着时间的推进,“荒野(wilderness)”的概念被扩散,被其他国家所接受,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正式认定为一种自然保护地类型,IUCN2016年底发布了第25“自然保护地最佳实践系列指南”,主题为《荒野保护地:IUCN-1b类自然保护地管理指南》(Wilderness Protected Areas: Management guidelines for IUCN Category 1b protected areas),这是国际上第一本有关荒野保护地的管理指南[8]

1.2.2  世界荒野大会

历届世界荒野大会为普及荒野概念、共享荒野相关信息、分享荒野管理相关的科学技术,提供了一个持续性的国际平台。历届世界荒野大会取得了丰硕而重要的成果,包括促进荒野保护地、其他自然保护地的认定、为荒野保护募集资金、促进或提升荒野保护相关的立法和政策等。世界荒野大会使得荒野保护力量逐渐增强,并促进形成了荒野保护的全球合力。世界荒野保护运动的广泛开展呼唤中国参与。第11届世界荒野大会(WILD11)原定于2019年在中国召开,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召开,荒野大会未能如期举行,但于20204月发布了《世界再野化全球宪章》,有50多个国家为此宪章背书。在《世界再野化全球宪章》中指出如下一些原则:采纳自然方案、保护最好的,在野化其他的、让自然去引导、在自然尺度上去工作、采用长期视角、建设本地经济、为了我们自身以及自然的福祉共同努力。

内涵与外延

2.1内涵

2.1.1 荒野经典定义

作为一个国的术语,荒野概念对于中国来说仍然较为陌生。荒野概念逐渐流行,但术语使用较为混乱。因此,到底什么是荒野、如何理解荒野,还需要清晰的阐释。一般情况下,狭义的“荒野”是指荒野地或者荒野保护地,如下文所梳理的荒野经典定义所示。

美国1964年《荒野法》是世界上第一个关于荒野保护的国家法律,该法首次明确定义荒野(a wilderness),上文已经进行阐述,其次IUCN1994年将荒野保护地作为一种独立的自然保护地类型,将其定义为:大面积的、保留原貌或被轻微改变的区域,保存着自然特征和感化力,没有永久的或明显的人类聚居点,该区域被保护和管理以保存其自然状

世界荒野基金会将荒野定义为地球上仅存的最完整、最不受干扰(undisturbed)的野性自然区域——这些最后的、真正的野性区域,人类不对其进行控制并且没有开发出道路、管线或其他工业基础设施。

欧洲提出了荒野的工作型定义:荒野是自然过程占主导的区域。它由本地生境和物种组成,具有足够大的面积使得自然过程具有有效的生态功能。它尚未被改变或被轻微改变,没有外来的或开发的人类活动、聚居点、基础设施或视觉障碍物

虽然各个机构对荒野的定义不同,但对荒野的特性有共同的认知。总结起来,荒野是指自然为主导、人类干扰程度低、发利用较少的野性自然区域。

2.1.2 荒野观念、荒野地、荒野保护地

国内学者认为“荒野”一词在不同的语境中所指含义不同应从3个维度上阐述“荒野”概念——“荒野观念”、“荒野地”、“荒野保护地”。“荒野观念”强调荒野是一种意识形态或者观念,更多的是在哲学领域,强调人们对荒野的认知与荒野价值的评估,并且指出中国丰富的山水文化可以对中国荒野保护提供独一无二的本土思想资源。“荒野地”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景观类型,具有生态、社会、文化、精神、经济等多元价值。“荒野保护地”是作为政策保护、有明确的边界并被管理的自然保护地类型。

2.1.3 海洋荒野

地球上70%的面积是海洋。尽管围绕着海洋以及沿海水域的荒野质量和价值的讨论已经持续了50,但关于这方面的政策很少,更没有相关立法。

“保护北美荒野及其他保护地政府间合作委员会”(NAWPA)所制定的一份指导性文件。其中,“保护海洋荒野”的提出为“海洋荒野”及其在工作层面上的定义,以及若干北美国家案例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海洋荒野在国际上已经有了部分案例,划分出荒野区域、对部分海洋区域进行“禁捕”,整体数量和趋势正在增长。

2.2外延

2.2.1城市荒野

从严格意义上讲城市荒野并不存在,城市荒野是一个悖论。“荒野”给人的感觉是疏远、偏离,在城市中并不会感受到,并且城市是高人口聚集空间。现代城市已经是层次文明的象征,被塑料、金属、玻璃搭建,野生动植物也只能浮现在电子屏幕上。但是,荒野的某些元素或品质可以出现在城市中—尤其是那些具备完善规划的理想城市。这些荒野元素可以且应该呈现在城市区域中,以提高人类健康和生活品质。基于此,“城市野境”(urban wildness)或为更恰当的措辞

城市中重要的两个系统分别是自然的系统人工的系统,一个好的城市中这两个系统是互相平衡的。而自然的系统并非指绿色的自然,而是能够真正按照自己的演变进程发展的自然。城市中的荒野就属于这一类自然。城市中的野境也要符合以自然为主导而非人为主导,城市生境和栖息地是城市生太与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基础,而城市野境在城市生境和栖息地的为维护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

3总结

荒野概念在国际上已经非常流行,但是在国内相对陌生,并且研究较少,大部分由杨锐教授团队完成,其次国内实践较少,虽说在发展,但大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实践项目较少。

荒野概念与我国生态文明发展相契合,符合我国的生态发展,荒野正在迎来良好机遇,国家层面上,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荒野发展机遇;在社会层面给上加强公众对“荒野”的认知,加深公众对荒野精神、文化、经济效益的理解。国内学者应该从理论与实践出发,深入对荒野的研究,推动荒野在中国的发展。让“荒野”中国化,成为独特的“中国荒野”,让人与自然共生。

参考文献:

[1]曹越,杨锐.美国国家荒野保护体系的建立与发展[J],风景园林,2017.24(7)30-36.

[2]滕海键,1964 年美国《荒野法》立法缘起及历史地位[J]史学集刊,2016.116期,p70-80.

[3]舒峻峰.美国1964年荒野法研究[D]. 沈阳:辽宁大学2013.

[4]宋雪.美国国家荒野保护体系的建立与发展(1964-1994[D]. 沈阳:辽宁大学,2018.

[5]蔡君 . 美国荒野的保护管理及使用限制 [J].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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