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据交换制度的理论源起和发展动向看,证据交换制度与对抗制之间实际上构成了合作与对抗的悖论关系,而证据交换的发展是以对抗制的弱化为条件的。因此,要完善我国的证据交换制度,关键是要走出将对抗制作为证据交换制度建设的前提条件这一误区,从而建构起真正符合我国国情的程序制度。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9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