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建服务分公司 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 112700
摘要:研发投入有助于公司技术及产品创新、提升综合竞争力,且国家也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政府补助等各类形式上给予大力支持。对于优质的企业鼓励通过银行借款、IPO、再融资等取得资金,促进公司良好循环。基于研发投入对公司内部产品升级和外部综合竞争力提升、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享受、顺利通过IPO及再融资审核等均具有重大影响,故真实、准确的核算也显得更为重要。
关键词:研发投入;会计核算;影响
1.研发投入核算对公司的影响
1.1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对外展示公司的研究开发及创新创造能力
公司与外部机构或个人的合作方式有很多,包括为了销售推广公司的产品开拓新客户、响应招标公司的公告进行投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为了融资或更好的产业融合引进外部投资机构、申请各类政府补助、引进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等。上述外部对象除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外,也会从其它非财务数据着手,如通过查看公司拥有的各类证书、资质、专利、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员工人数、新闻舆论等着手。而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拓宽产品及品牌的知名度。另外也从侧面说明公司拥有一定的研究开发及创新创造能力,其产品在某种程度上更会受到外部单位的关注,公司也更能吸引政府部门的政策倾斜、外部投资机构的青睐,有利于人才的引进。
1.2高新技术企业对应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2.1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而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税前加计扣除金额由原先50%逐步变化为75%和100%,加计扣除力度进一步提高。
1.2.2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公司的意义及重要性
以鼓励创新、研发为出发点,通过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增加公司的经营性净现金流量,用于持续的经营性投入;增加了公司在研发新技术新产品过程中的试错意愿,增强公司进行技术创新的信心和主观能动性,有助于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使公司步入良性循环。这样不管是对公司及控股股东,还是宏观层面,都具有深远影响。
1.3研发投入对IPO的影响
一方面,注重研发能促进拥有自我创新创造能力的优质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实现预期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指标,早日登陆资本市场;另一方面,也是推动国家整体的科技创新水平、自立自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一环。上交所科创板强调硬科技和科创属性,深交所创业板关注三创四新,北交所面向专精特新。从上述板块股票上市规则来看,对具有科技创新水平的高科技企业,规则中对研发投入相关指标均进行了具体量化,研发费用也是IPO审核的重中之重,故真实、准确核算研发投入对公司IPO审核具有重要影响。
2.研发投入的归集及真实性、准确性
2.1研发流程
为了更好地分配和归集研发投入,需先理清研究开发的全流程工作内容。审核时可以先从研发内部控制制度着手,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通过穿行测试确认控制是否得到执行,以及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再从研发预算、研发立项、过程记录、研发结果等方面进一步核查。
2.1.1研发预算
全面预算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传达,也可以是自下而上的反馈,或是二者交互结合。预算是一切工作开展的基础,是行动计划、指导方针,可以细化和量化公司制定的战略目标。研发预算能反映一个公司未来的研发投入规模、侧重点和研发方向,经营层也能提前进行人事、物资、设备、场地等事项的规划安排。经营层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分解成具体的预算,并按预算目标执行。后续在研发活动实质开展时,还需注意实际研发投入金额与预算数据的比对。如出现较大偏差的,则应先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必要时对研发预算进行修正。
2.1.2研发立项
(1)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研发立项决策的核心环节,加强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提升研发方向决策科学化水平的必然条件。基于可行性研究的重要性,研发项目立项前,需就研发的背景及必要性、研发项目的实现功能、实施周期、技术难度及瓶颈、研发成果应用、现有及未来市场情况、回报及收益率等进行具体、深入的可行性调查研究。
(2)项目立项。研发立项文件应包括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方案设计和技术路线、研发项目组成员和分工、预算投入金额、起始时间、计划工作进度、完成时间等。
2.1.3过程记录
研发过程中应以研发项目为单位,对人员投入、领用的材料、固定资产折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等进行归集。同时在研发实施过程中保留内部及外部的沟通纪要、人员工时记录等研发过程证明资料,并予以整理归档,以备后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加计扣除、IPO审核过程中对研发投入真实性的可追溯性审查。如研发人员工时记录应有工时系统或不容易篡改的原始数据进行支撑,而不是依靠回忆等方式进行重述。
2.1.4研发结果
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研发到一定阶段,存在不可逾越的技术障碍,通过内外部合作及成本效益测算无法达到预定研发效果的,则申请研发中止或失败;对于研发成功且达到预定效果的,则予以研发结项,并将该研发成果应用于新产品或工艺改进上,同时还可以申请相应的专利权、著作权,对研发成果进行保护。
2.2研发投入归类
研发投入包括工资薪酬、材料费、折旧和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燃料动力、其他费用等。
2.2.1工资薪酬
工资薪酬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福利费、股权激励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研发人员根据工作属性分为专职研发人员和辅助研发人员,对于专职研发人员需结合其学历、专业、履历、工作内容等综合考虑;对于辅助研发人员即混用人员则需结合其参与研发的工时占比、研发项目的工作内容、履历等判断其恰当性。如部分企业将总经理作为专职研发人员则有失妥当,总经理除参与研发外,更多的精力其实在公司日常事务的管理中。审核时着重分析研发混用人员的研发工时记录是否恰当,必要时可通过混用人员工资薪酬的计算方法及过程判断其记录的真实性。如某生产人员同时也参与研发辅助工作,但其工资薪酬为计件工资制,因研发过程中并不一定有产出,无明确的计件,故将该人员作为混用人员明显有悖常理。同时也应对各年度研发人员的变动进行分析,查看有无存在仅通过改变员工花名册的所属部门、岗位,实质未改变工作性质,而达到人为分类为研发人员的目的。
2.2.2材料费
材料费包括研发消耗的材料费、耗材等,对于研发领用的材料能直接归集到具体研发项目的,则直接归集;对于无法直接归集的共用或共性的材料,则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归集。在研发过程中应记录研发材料的具体去向,包括领用、消耗、结存等情况,并与研发项目进行匹配。审核时重点关注研发材料的领料人员是否为研发人员,如非研发人员,则应说明其原因及合理性。同时也应检查研发项目与研发领料和研发产出是否有对应关系,是否存在将不相关材料计入对应研发项目导致研发投入虚高的情况。
2.2.3折旧和摊销
研发费用折旧和摊销,包括用于研发设备的折旧费用和研发场地装修等形成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支出等。设备可按使用用途区分为专用研发设备和辅助研发设备。专用设备计提的折旧直接计入研发费用;辅助研发设备则先统计其参与研发的机器工时占比或研发投入占比等合理的分配方法计算研发折旧。研发场地装修同理进行分配归集。审核时应对专用研发设备、装修的性质、闲置情况等进行实地察监;而对于辅助研发设备或以分摊方式计入研发费用的长期待摊费用等,除了实地监查确认外,还应取得经各级审批的、可追溯的合理分摊基础。
2.2.4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企业为了产学研的深度融合及优势互补和协同创新,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审核时需关注受托方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人员数量、股东情况、与委托方的关联关系、背景及研发能力,其是否仅向公司一家提供受托研发服务,公司向其采购的受托研发服务占其营业收入的比重,以及合同约定的研发内容、实现的功能、里程碑节点、付款节点、研发成果权属等进行综合分析。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的文件,对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研发加计扣除方面也进一步利好。2015年文件规定不得加计扣除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后于2023年变更为:(1)按照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2)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3)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
2.2.5燃料动力及其他费用
燃料动力费包括研发过程中消耗的水费、电费、天然气等,其他费用包括研发人员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等。上述费用中能直接归集的就直接归集,无法直接归集的则按照研发投入比重或研发产出比重等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归集。
2.2.6研发资本化和费用化
研发投入包括资本性投入和费用化投入,研究开发可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具有探索性,往往被认为收益实现的可能性不确定,因而其支出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中“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这一关于“资产”的定义,也就不能构成资产。即研究阶段的支出不能资本化,需费用化处理;开发阶段往往具有方向性、针对性,最终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综合考虑研发流程、关键里程碑节点、同行业的处理情况及最新IPO审核思路,明晰资本化的起始和终止时点。
2.3研发成果的应用
研发成果往往反映在工艺改进或新产品推出上,公司可通过分析新产品或新工艺实现的增量收入、利润来判断前期研发是否达到最终的效果。另外,公司也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权、著作权等进行一定有效期的权利保护。
3.研发费用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加计的差异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分别属于三条独立的业务线。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研发费用核算内容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和税务局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在研发人员工资薪酬、材料费、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中均略有差异。对于三者之间的差异,在IPO审核过程中需由公司和中介机构进行列示,并论述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4.结束语
不论是公司申请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能对外展示其研究开发及创新创造能力并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还是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审核过程中,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最近一年或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数量等有具体量化的规定,研发费用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公司近期及远期目标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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