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信息背景下媒介伦理失范现象及对策探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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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信息背景下媒介伦理失范现象及对策探析

丁双飞

承德广播电视台 河北省承德市 067000

摘要:当下公众融媒、社交媒体、大数据为主获取信息大众传播时代相比,数字信息背景下伦理失范现象更为引人注目。新闻专业主义式微,新闻伦理失范现象弥漫不仅影响人们客观理性的认知世界,对社会亦有广泛而深刻的负面影响。在当下全员皆媒的传播生态下,坚守新闻伦理的底线:真实、公正、非暴力和人格尊严,更为复杂和艰难也更为迫切和重要。

关键词 新媒体 媒介伦理  失范

引言:媒体是社会公器,本身就具有公益性和社会责任属性。在大众传播时期,媒体人充当着信息把关人和社会瞭望者的角色。新闻失范现象虽然存在,但是行业自律和社会体系对媒体的复合监督形成了一个快速而有效的纠正机制。当新媒体时代势如破竹,急遽而来时,当人人都是记者、都是麦克风、都是传声筒时,问题显现:传统新闻从业者对新闻生产的有效组织和把关被瓦解,新闻专业主义的规范和原则被淹没,纠正机制无的放矢。众声喧哗下的信息生产者缺乏传统的理性精神和自律意识,新闻和媒介的社会责任感被稀释,媒介成为一种娱乐的文化手段媒介伦理底线被一次次突破,对世道人心 对社会道德的负面影响有目共睹。新媒体更为强大的传播扩散功能可以形成巨大的舆论力量,这个庞大力量何去何从,媒介伦理的重塑和坚守至关重要。

一 媒介伦理失范表现

1、越界的媒介审判

“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自媒体的出现使司法案件信息的传播更为广泛。尤其是牵涉重大司法案件的时候,社交媒体格外活跃,庞大的用户群由此形成一股强势的舆论力量,它是司法是否公平公正的监督力量,然而,如果缺乏现代文明法治理念,它有可能蜕变为一场越界的舆论审判。一起刑事案件在缺乏伦理束缚下可以成为一次消遣娱乐事件,众人不负责任地编造细节,以传播当事人隐私细节为乐全无现代法治观念当媒介代替法院给涉案当事人进行舆论审判定罪时,对当事人进行污名化 、标签化时,它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人格权,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也形成极大的困扰。 “媒介审判”凌驾于法律之上,妨碍司法公正,是媒介职能的扭曲错位[1]。

2、媒介歧视

媒介歧视是指信息生产者和传播者对报道客体给予的不公正、不真实的主观评价,进而给报道客体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媒介歧视包括政治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等,主要表现形式是语言歧视传统媒体从业人员要进行专业训练才可以从事新闻职业,对固有的思维中的歧视有警觉,对共识性中的歧视有辨别,在一定程度上他们对媒介歧视现象进行把关。当传播生态环境发生巨变,人人都可以生产传播信息时,专业标准形成的门槛和堤坝消隐无形,复杂的社会构成中各种偏见和恶念泥沙俱下,加重了社会当中本就存在的歧视。歧视更严重的后果是导致网络欺凌出现。网络媒体虚拟和匿名特质,使言论自由的同时难以被追责。不必担负恶意伤害带来的后果,释放了人性中恶意的一面,网络攻讦、人肉搜索、谩骂欺凌一直难以得到有效遏制[2]。

3 新闻失真、谣言传播

融媒体语境下,信息生产与传统媒体时代相差甚大,导致媒介的价值体系也随之发生变化,时效和流量变现成为了各家媒体和自媒体的首要目标。在单一的经济利益驱动下,虚假新闻、策划新闻、煽情报道没有阻隔恣意泛滥,以讹传讹故意挑动极端情绪引发社会焦虑以赚取流量。

4报道痛苦和悲剧时缺失人文关怀

新闻对真实的接近并不是它唯一的价值追求,新闻的底色还包含对生命的尊重,对人格尊严的维护,对伦理道德的敬畏。然而当下,报道痛苦和悲剧时的冷酷和性行为的过度披露是一个普遍问题[3]。记者在事故现场微笑自拍、主播进入太平间拍摄伤亡者尸体,性暴力事件对暴力细节的呈现等等。事件本身成为主体,其中人这个个体退化为展现猎奇刺激的工具。

二、媒介伦理的重塑:道德干预和人文关怀

媒介伦理公认的原则是真实、 公正、 非暴力和尊重人格尊严。在传统媒体时期,它是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进入新媒体时代,它应该成为每个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网络暴力、虚假新闻、信息茧房、媒介审判等道德失范现象频繁显现,警醒社会对媒介伦理的高度重视。

  1.倡导公开透明的传播方式

  融媒体背景下对新闻真实的要求,不能停留在准确层面,还应有公开、透明的规范性要求。虚拟和匿名助长诸种失范现象,而透明公开将束缚对责任的逃避,在真相抵达的道路上最有效率。

  公平、透明应当成为技术开发者重要的道德责任。无论是大数据抓取还是算法应用,应该让公众有知晓权将虚假新闻传播,信息茧房以及偏见和歧视暴露在通透的阳光下。媒介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权力,是权力,就应在阳光下运行。透明、公开从来都是抵御滥用职权、伪造真相的利器[4]。

  2.以道德干预彰显媒介伦理底线的存在

不尊重、伤害,是违背媒介伦理集中显现的现象,司法案件的报道,突发灾难性事件的报道,对弱势群体的报道,对侵害未成年人或者女性事件的报道等等,“二次伤害”现象比比皆是。人道主义淹没在流量、吸睛和利益的滔滔洪水中,各种显性隐性暴力在网络空间滋蔓,然而,扭曲的现象不意味着媒介伦理是过时的,相反,泥沙俱下之时更要坚守伦理底线,即非暴力、不伤害。生产传播信息除了真实之外,还要经受非暴力、不伤害的衡量和过滤。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架空道德的飞地,造谣传谣恶意伤害等违反伦理的人或行为,一定要受到法律规章制度的惩罚。与此同时,

受众应增强主体意识,对媒介行为进行合理的监督,对恶劣行径积极投诉积极维权,对媒介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以此促进媒介失范问题解决,推进各类媒体重塑严谨之风。新闻的产生,信息的传播,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人服务,都是为了社会共同体的利益和对人性之善的追求,需要唤醒人们普遍的道德实践形成的道德共识,对恶劣传播行为进行道德干预,对一味逐利行为进行制衡。

 3.普及媒介素养教育培育理性受众

  当下媒介伦理不再是新闻专业人员的专业要求,还应该成为每一个现代社会公民的必备素养。信息技术的发展让媒介与人紧密难分,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传声筒,所以,所有人都应该实践、遵守媒介伦理。

要让每个人都遵守媒介伦理原则,媒介素养教育进入学校应该是是最有效的办法,将包括法治教育人文教育在内的媒介素养课程纳入通识教育中。信息生产与传播本质是“以人为本”,人道主义价值观是新闻伦理的底色。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人格尊严这一人文理念应扎根在学生一生的成长中。与此同时,法治理念的培养也尤为重要,道德意识的形成,言行在伦理框架内的自律,以及信息甄别能力和道德判断能力的养成,会让人们在网络中更具责任感。

结语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媒体伦理失范问题可能仍会不断涌现,解决之道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失范现象的发生原因多面而复杂,利益纠葛,价值偏离,理念缺失,教育缺位等等涉及社会文化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唯有各方合力多管齐下,逐步正本清源孕育一个新的传媒伦理生态,助推社会和谐良性运转。

参考文献:

[1]张诗悦,公晓青.论新媒体时代新闻伦理失范的现实表现与应对——从《新闻记者》2017年传媒伦理问题研究报告谈起[J].新闻研究导刊,2018..

[2]张少君.新媒体背景下传媒伦理失范现象、原因及对策分析[J].无线互联科技,2018.

[3]展江,彭桂兵著.媒体道德与伦理·案例教学[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4.

[4]李凌智能时代媒介伦理原则的嬗变与不变 [J]. 《新闻与写作》, 2019

作者简介:丁双飞(1974.8)女,籍贯河北省承德隆化县, 河北师范大学毕业 ,承德广播电视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