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下工会维权工作的困境与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6-06
/ 2

新就业形态下工会维权工作的困境与对策

张敏

成都建工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6100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互联网、数字经济新技术为代表的新经济迅速发展,尤其是“互联网+”的到来,给社会经济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同时也给劳动力市场带来了新的挑战。新就业形态是由各产业的经济理念、网络设施以及数字技术的相互渗透所衍生出来的,是新时代新经济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新经济模式下的新就业形态,我国传统的就业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也给工会维权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文章就新就业形态下工会维权工作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新就业形态;工会维权;困境;对策

引言

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为增强竞争能力、增强市场地位,采取了多种多样的用工方式,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极易遭受侵害。职工维权意识淡薄,致使基层工会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方面遇到很多困难。在新就业形态下,工会维权工作应注重维护劳动者的权利,以劳动者的利益为中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新就业形态下工会维权工作的困境

1.1.劳动双方信息不对称

传统的劳动市场管制机制已不能适应目前的情况。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在“强引流”模式下,市场信息呈现出单向流动的态势。这就意味着,高技术低收入低技术的工人人数在增长,而中产阶级的人数在减少。伊斯特班等人将这一状况称之为“极化”。一旦出现极化现象,劳动力市场就会出现对立,不具备足够的高水平就业条件,不愿意从事低端工作,就会形成这样的局面,就业将受到阻碍,进而对就业市场的良性发展产生一定的冲击。同时,因为双方存在着不对称的信息,雇主和雇员都对对方抱有极大的戒心,这极大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也为劳资纠纷埋下了隐患。

1.2.工会维权方式落伍与僵化

目前,我国最具影响的劳动力群体是第三代。第三代农民工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在都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农民”是其户籍,“工”是其职业。接受9年义务教育的第三代农民工,其价值观念也与父辈有很大的差异。他们对于这座城市有更强烈的归属感,也更愿意接受新的东西。青年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接受再教育为疾病或医院筹款时,一旦权益遭到侵害,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网络,而工会也就不再是青年劳动者的考虑范畴

1.3.工会承担的角色过多

虽然我国20世纪70年代中期进行了工会的复兴与重建,但是其功能却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工作和工作重心,不在维护职工权益,而在支持党委、政府、企业各部门的管理工作上。工会既是维护公共利益,又是服务于经济建设,又是动员劳动生产,服务于国家大局,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手段。并且行政化劳动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是一种劳资结合的关系企业单位仅仅是与国家政权相关联,其所有者、经营者、员工三者之间没有特殊的利益关系,因此,工会就不必为工人们在工资和工作环境等问题上与政府协商了。

2.新就业形态下工会维权困境的对策

2.1.注重源头参与,强化工会职权

建议各级工会要积极参与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中来,与时俱进,有效地提出工会意见,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维护工会与相关利益者的集体谈判权。在体制层面上,应制定并执行与新经济及国家政策相适应的法律。完善职工代表诉讼制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代表权。

2.2.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社会基础

要保证工会维权的顺利开展,需要加强自身建设。要让工会的领导和监督职能得到有效地发挥,要通过制定合理的激励办法来增强工会的实力,对各级工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进行改革,以使其能够与新的经济环境相适应,从而能够更好地保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利。强调要争取政府的支持与员工的信赖,并以多种途径取得职工对工会及企业的信赖。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行业中的重要地位,要继续加强工会维权人员的队伍建设,为社会公众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2.3.调整教育方式,发展互联网思路

调整教育方式,以满足大批公有制经济还是私有制经济的需要,鼓励企业及团体对员工进修及再教育给予新的支持。与大专院校共同举办免费再培训计划,其中包括网上教学平台,以及使用互联网进行知识培训。在进行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同时,要让大众的法律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和社会意识得到提升,加强劳动者对工会的信心,关注网络思想与网络应用的实际契合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高效便利的特点,让新一代的员工能够更好地融入工会组织中。在互联网上,工会也应勇于表达自己的立场,并在舆论上进行正面的引导,凝聚社会的正能量。

2.4.提高工会维权的专业性

第一,要增强工会维权人员的稳定;要通过多种途径吸引、保留优秀人才,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员工评价机制、激励与惩罚机制,健全企业维权人员培训机制,组建专业化的工会维权团队。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完善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以保障工会权益的法律法规及实务知识为主要内容,并邀请相关专家就工会架构及保障劳工权益方面的专题讲座,以强化对工会架构保障能力的

培训第二,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充实工会维权队伍吸纳社会各界人士,提升其劳动协商与纠纷化解能力。与当地律所的合作,可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或聘用志愿等方式,使这些专业人士参与到维护工会权益和维护工会权益的专业化活动中来。要加强对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人才的培养,建立工会维权律师队伍、集体谈判队伍、劳动关系调解员队伍。在充分发挥专家、科学家、律师等优势的基础上,为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双赢,指导劳动者依法维护权益,促进企业合法就业。

2.5.改革工会人事和经费制度,确保工会维权的独立性

施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制度,保证工会行政上的独立性,是一种民主选举方式,而逐步扩大直选范围,则是其发展的方向。现阶段,各行业协会的主席、副主席,可由基层直接或间接选出。很多当地的工会学者认为,比起直接选举的代表,再由代表选出工会主席,更容易得到选民的认可参加。由工会主席直选产生的结果,对个体的权益及生态秩序的影响更为直接。工会主席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出,才能真正体现职工意志,代表职工利益。应当尤其重视民主和公开直选基层工会主席,并对最高层领导和工会会员进行监督,通过公正的程序,充分体现选民的意志,实现公正的结果。

施行工会经费由会员直接交纳制度,保障工会的经济独立,在近代民主制度下,工会是一种独立于政党之外的法律实体,有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谈判的权利。为保证工会在政治上的独立性,并有能力同雇主进行谈判,一般不允许工会从雇主那里获得资金和补助。但是,只有我国《工会法》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职工薪资2%作为工会基金这一类的行政性支出构成了我国工会资金的重要来源,大约有70%的资金来自工会这在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能比得上。因此,要保证工会在经济上的独立地位,就需要对现行的工会经费来源及发放办法进行改革。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代表和维护工人阶级权益的一种群众性团体。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的日益紧张,我国工会组织也应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以适应党、政府以及全社会对工会的期待。为此,政府应着力突破现行立法保障的两难境地,进行针对性的变革,实现由“福利型工会”向“代表型工会”的转型。

参考文献

[1]夏澜绮,莫雯雯.零工经济背景下工会维权问题与对策[J].现代商贸工业,2022,43(15):120-122.

[2]宋璐鹏.国有企业工会维权职能发挥的现状与对策探析[J].生产力研究,2021,(11):124-127.

[3]张倩.新时代高校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研究[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20,35(02):36-40+47.

[4]王少泽.国企深化改革形势下的工会维权[J].我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06):70-71.

[5]赫腾飞,牛佳,朱颖杰.新就业形态下工会维权工作的困境与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9,18(10):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