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再审检察建议形式不统一,内容不规范,说理性不强,法院对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也不一.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已经成为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障碍,亟须把再审检察建议写入法律。
中国检察官
2010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