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欣赏课程是实施音乐审美教育的主要途径,但在各类传统音乐欣赏教学中存在着将辅助手段作为欣赏媒介、将情绪反应作为欣赏内容,图解音乐、对号入座、追求音乐的具象性,理性切割为主与音响感知为辅,音乐实用功能等同于欣赏对象主体等误区。本文以教育部制定的《音乐课程标准》为出发点,站在音乐关学的角度,强调音乐欣赏与审美体验的关系,通过阐述音乐欣赏活动应遵循的“音乐的非语义性、音乐的非具象性、音乐的美不同于认知的真、音乐的美不同于道德的善”这些音乐美学原则,提出在音乐欣赏教学中,以把握“游戏规则”来培养“音乐耳朵”、注重多元文化与本土文化的结合、以音乐为核心、设计“超链接”式的综合课等方式,来建立学生初步的感性体验和“理解基础上的深刻感觉”。文章最后对新课标实施以来的教学状况给予简要分析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