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欣慧(漳州市芗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威胁日益凸显,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目前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研究目的旨在深入剖析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现状,揭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提高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对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系统研究,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推动消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问题总结;执法措施
一、消防执法改革后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问题分析
(一)消防监督执法效果不理想
消防执法改革后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面临的一大挑战是执法效果不理想,表现为执法效果不佳及存在反弹现象,以及执法过程中的不公和腐败问题。执法效果不佳和反弹现象常常是由于执法措施的暂时性和表面性造成的。在某些情况下,执法活动可能只是暂时解决了表面问题,而未能触及深层次的原因,如安全管理体制的缺陷或安全文化的不足。这导致一旦执法监督减弱,违规行为便有可能再次出现。执法力度的不均也会导致执法效果的波动,使得某些区域或时段的执法成效不稳定,影响整体的执法信誉。消防执法过程中的不公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削弱了执法的效果和公众信任。不公表现为执法标准和力度的不一致,可能因地区、背景或其他非法律因素而异,这种不一致性导致执法的不公正,减少了法律的威慑力。腐败问题则主要体现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这不仅直接破坏了执法的公正性,也严重损害了消防部门的形象和效率。
(二)消防执法监督体系不够健全
1)在监督执法过程中缺乏完善的责任体系。消防执法监督人员自身的职责以及责任不够明确,往往在执法办案途中以及大多数岗位出现较多的问题,并未详细要求怎样履职。2)执法流程没有健全的运行体系。不同执法环节之间相互分散,例如法律文书的填写、检查过程的取证、询问笔录的制作、法律文书的送达等工作环节,没有达到对每一个执法环节进行实时管控的目的。3)执法考评体系有待完善。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质量考评标准不够科学,目前已逐步暴露出考评结果轻质量、重数量,重案卷、轻整改等相关问题。4)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位一体”的全过程监督还未有效形成,重事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轻事前、事中防范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三)执法队伍能力需加强
减少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是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主要出发点和落脚点,这首先要依赖于执法人员的责任和素质,其应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过硬的工作能力。但就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实际看,一方面执法队伍人员力量不足,如一般的基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监督干部不会超过10人,而承担着火灾事故调查、双随机检查、执法案件办理、消防宣传和社会面隐患整治等工作,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另一方面,还存在执法队伍人员的专业能力欠缺问题,执法人员综合素养不高,且实践操作能力也较为薄弱,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三.消防执法改革后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措施
(一)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
良好的工作效率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要强化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需提高执法的工作效率。一方面,要明确执法责任,从负责监督执法的领导人员到具体实施监督执法的基层工作人员,都必须明确自身担当的义务和肩负的责任,防止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权责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另一方面,优化各部门的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建立包含消防、综合执法、应急、公安、住建等部门间的畅通交流沟通渠道,明确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强化部门间的协调和协作,确定可在有效的协同模式下进行电动自动车消防执法监督工作,以有效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率。
(二)增强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力量
适当调整人员配备,注重培育社会力量。面对繁重的执法任务,一方面要加大对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调配力度,充实一线执法队伍,可以通过聘用专职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培养消防志愿者,整合专兼职法制审核员、公职律师等方式,充实法制队伍力量。更为重要的是,要着力推动消防监管模式的改变,形成消防救援机构、社会单位和社会力量的良好互动。另一方面,要注重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培育,要让中介机构能够为单位提供优质消防服务,从而让单位有信心从社会中介购买相关服务。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编制有限的前提下,让有权机关、单位和市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真正扮演好自身角色,这才是解决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力量人手不够的治本之策,也是消防安全治理模式的发展趋势。
(三)完善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机制
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及其规范化建设过程中需要保证相关机制的完善性,在完善机制支持下推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合理开展,从而缓解消防监督执法面临的缺陷问题,使得消防监督执法效果和人民财产安全保障力度有重要作用。通过完善协同机制来增强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基础项目的协调配合力度,增强消防工作与监督执法之间的关联性和整体工作规范化建设效果,从而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合理开展提供完善机制支持。通过内控机制来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各类风险问题识别和管控力度,从而提高消防监督执法效率和关联工作实际开展效果,在全面明确执法责任的情况下避免相关人员在参与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出现权责不清和相互推诿的现象。通过完善沟通机制可以在信息交流过程中实现消防、综合执法、应急、公安和住建等部门信息交流和沟通的规范性和实际开展效果,以此规划标准合理的消防监督执法过程,并在各个部门相互协作的过程中提升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效果和规范化建设的可行性。
结束语
新形势下电动自动车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消防部门要紧紧围绕新时期消防工作总体要求,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树牢为民宗旨,苦练过硬本领,规范消防监管,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积极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水平消防安全环境,为不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袁利锋.消防执法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J].今日消防,2023,8(03): 127-129.
[2]阳俊昌.消防执法改革形势下的执法工作探讨[J].今日消防. 2023,8(02):133-135.
[3]朱勇.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优化策略研究[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24(01):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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