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核电有限公司 100033
摘要: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大监督”体系,对于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效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深入探讨了国有企业党内监督主导下的“大监督”体系构成及其实施路径,旨在通过构建科学、全面、高效的监督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内监督;“大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其监督体系的完善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发展大局。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国有企业亟需构建一套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大监督”体系,以党内监督为统领,促进各类监督力量的有效整合与协同,形成监督合力,确保企业依法合规运营。
一、国有企业党内监督主导下的“大监督”体系的构成
(一)加强党内监督体系的建设
在国有企业监督体系中,党委(党组)对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负主体责任。党内监督作为核心与灵魂,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在企业各项监督制度中,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它根植于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通过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党内监督不仅关注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更着眼于企业的整体运行状况,确保企业经营活动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纪检专责监督的重要保障
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在企业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保障作用。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纪委专责监督的职责,围绕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纪检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甚至通过“室组地”联合机制办案等与外部监督协作的方式,强化政治监督、同级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和对重点领域的监督,以及与党委(党组)同向发力,强化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监督,一体推进“三不腐”。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监督举措,不仅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更在企业内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
(三)审计监督的独立性与协同性
审计监督作为不可或缺的“经济卫士”,其独立性与协同性并重的特性尤为显著。审计监督的独立性,是确保监督效能的基石。国家审计机关及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在组织结构、业务工作、经济来源及人员配置上均保持高度独立,这种独立性使得审计监督能够客观公正地审查国有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同时,审计监督的协同性也是“大监督”体系高效运转的关键,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等方式,审计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并揭露企业运营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这种协同联动机制,不仅增强了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也提升了监督的效率和效果,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职能监督的精细化与专业化
财务、采购等职能监督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监督作为资金流动的“守护神”,通过引入大数据分析、智能审计等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了对每一笔资金流动的精准监控,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与腐败行为。同时,采购监督部门则秉持公开透明原则,利用电子化招标平台,强化了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了采购流程的标准化与透明化,为审计监督提供了数据基础和流程便利,极大地提升了企业的合规经营水平。这些职能监督的精细化与专业化实践,不仅增强了企业内部管理的韧性与效率,还与党内监督形成了强有力的互补效应,共同促进了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国有企业党内监督主导下的“大监督”体系的实施路径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协同机制
国有企业党内监督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剑”,其主导作用愈发凸显。为构建全面、严密、高效的“大监督”体系,国有企业亟需从顶层设计入手,深化战略布局。具体而言,应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详尽而前瞻性的“大监督”体系建设总体规划,这一规划需精准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确保监督工作的方向性与科学性。在此过程中,明确界定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法务及业务部门等各类监督主体的职责边界,避免职能交叉与空白地带,是构建协同机制的基础。通过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监督信息在各部门间无缝对接,实现监督资源的优化配置。此外,强化联合督查力度,针对重大项目、关键岗位及重要环节,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国有企业经营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深化科技应用,提升监督效能
面对错综复杂的业务环境和日益增长的监督需求,国有企业唯有科技赋能,方能实现监督效能的质的飞跃。基于此,众多国有企业已率先垂范,深化科技应用,将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深度融入监督工作中,构建起集智能化、高效化于一体的监督平台。实践中,这些企业通过搭建数据共享与分析中心,实现了对各类监督数据的全面汇聚与实时分析,不仅提升了监督信息的透明度与可追溯性,还借助算法模型精准识别潜在风险点,实现预警信息的快速响应与有效处置。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能力
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浪潮中,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大监督”体系,成为推动企业治理现代化、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关键一环。为实现这一目标,国有企业深刻认识到加强监督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近年来,诸多国有企业通过实施“人才强企”战略,选拔了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具备丰富财务、法律、审计等专业知识的人才充实到监督队伍中。此外,通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实践途径,让监督干部深入一线,了解国有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大监督”体系的顺畅运行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这一系列举措,不仅提升了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也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四)完善考核机制,激发监督活力
实践证明,完善考核机制是激发监督活力的有效路径。例如,某大型国有企业在实施“大监督”体系过程中,创新性地引入了“量化+质化”双轨考核评价机制。他们不仅将监督发现的重大问题数量、整改落实率等量化指标纳入考核体系,还注重评估监督工作的创新性、前瞻性和对企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质化因素。通过定期举办监督成果展示会,表彰奖励在监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同时,对于监督不力、失职失责的行为,坚决启动问责程序,形成了鲜明的奖惩导向。这一系列举措极大地激发了全体员工的监督意识和参与热情,为“大监督”体系的深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而言之,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大监督”体系,是新时代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治理效能、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途径。通过强化顶层设计、深化科技应用、加强队伍建设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可以推动各类监督力量的有效整合与协同,形成监督合力,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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