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并行使用”浅析韩逸菲“并行使用”(CollateralUse),也称“附带使用”,它是指在同一制造商生产的产品上,由不同的人使用相同的或相似的商标。 ̄①我国《商标法》没有“并行使用”问题的明确规定。但实践中涉及商标并行使用的侵权诉讼确已存在,随...
政法论丛
1995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