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数字贸易跨境电商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全球贸易格局。它通过互联网和数字技术,打破了地理空间限制,实现了跨境的买卖交易和服务交付。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贸易环境中,推动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的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民营经济壮大、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的概念与发展
数字贸易跨境电商是指通过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实现跨境商品买卖和服务交付的新兴商业模式。这种模式突破了传统外贸的时空限制,提供了更加便捷、快速的交易方式,并催生了如数字产品、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新型服务贸易。
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的发展经历了从互联网时代到人工智能时代的演变。从1990年代的萌芽期,到2000年代的快速发展,再到2010年代社交电商的兴起,直至2020年代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数字贸易跨境电商不断创新和突破,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数字贸易跨境电商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2022年,中国跨境数字服务进出口总值达到3710.8亿美元,同比增长3.2%,增速在规模前10国家中排名第3。此外,中国还积极推进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并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标准的制定和谈判。
二、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对税收的影响
一方面对全球税收的贡献。数字贸易跨境电商通过扩大税基、促进就业、增加增值税和销售税收入、推动相关服务业发展等方式,对全球税收体系产生了显著贡献。例如,根据eMarketer的数据,2024年全球电商销售额将突破6万亿美元,为各国政府提供了可观的税收来源。另一方面对国际税收分配原则的挑战。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的发展对传统的居民国原则和来源国原则提出了挑战。在跨境电商活动中,企业可能没有实体存在,而消费者或用户却在另一个国家,这使得税收归属地的确定变得复杂。此外,跨境电商的特性也使得产值地难以确定,进一步加剧了国际税收分配的难度。同时对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的影响。为了防止逃税和不公平竞争,很多国家和地区正在积极推进税收透明化和信息交换。在跨境电商模式下,企业的海量数据为税务机关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区块链技术等新型技术的应用也进一步提高了税收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三、国际组织和国家的税收政策
首先,国际组织的税收政策。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联合国(UN)等国际组织对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提供了指导原则和模型。OECD在其《关于地址没有固定经济活动地点的商业案例的税负分配》中,明确提出了网络环境下的交易应当承担相应的税负,并确定了PE(永久性建筑物)的概念以适应新的电子商务环境。其次,各国的税收政策和实践。美国、欧盟和印度等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各具特色。美国主要征收销售税,并根据“South Dakota v. Wayfair, Inc”案件的判决,对无实体存在的电商公司也进行征税。欧盟则对数字服务和跨境电子商务实施增值税改革,将所有跨境电子商务纳入增值税范围。印度则引入了“平等化逆向税”,对非印度居民企业提供的在线广告服务或其他数字服务征收税收。另外,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为了应对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带来的税收挑战,OECD和G20等国际组织积极推动全球范围内的税收合作。OECD提出了《统一方法》和《全球最低税率》两个重大的数字税改革提案,旨在解决数字化经济中的税收挑战。G20成员国也一致同意继续推进OECD在数字税务改革上的工作。此外,国际税收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也变得至关重要。
四、面临的税收困境
第一,竞争避税困境。在全球化数字贸易的浪潮中,跨境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加剧了国际间的税收竞争。各国为了吸引外资和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纷纷推出税收优惠政策,这不仅导致了税收泛滥竞争现象日益严重,也使得跨国企业利用电商平台或数字工具进行避税的行为愈发普遍,给全球税收体系带来了巨大挑战。第二,征管申报困境。我国税收征管在跨境电商领域面临诸多复杂问题。纳税申报人与实际纳税人之间的差异、计税价格真实性的确定问题、税收优惠政策的修正需求以及数据孤岛现象等,都使得税收征管工作难以有效展开。此外,本土税收征管的便利性有待提高,跨境电商企业的税负也在逐步增加,这进一步加剧了税收征管的复杂性。第三,分配原则困境。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的发展对传统的居民国原则和来源国原则提出了严峻挑战。在跨境电商活动中,企业可能没有实体存在,而消费者或用户却在另一个国家,这使得税收归属地的确定变得异常复杂。此外,跨境电商的特性也使得产值地难以确定,这无疑进一步加剧了国际税收分配的难度。第四,合作协调困境。尽管国际组织如OECD和G20在推动全球税收合作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各国在数字贸易税收方面的立场和利益诉求仍存在较大差异。这使得国际税收协调和合作面临诸多困难,难以形成统一有效的税收规则和体系来应对数字贸易跨境电商带来的税收挑战。
五、解决策略
一是增加税收防止协定中的条款。为适应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的发展,我国应在税收防止协定中增加相关条款,明确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的定义和范围,改革传统的永久性设施原则,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税源分配原则,并加强跨境信息的共享与传递。二是建立全球数字经济的税收体系。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必须调整和改革现行的国际税收体系,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和有效的全球数字经济的税收体系。这包括调整和完善税收归属原则、研究新的税源分配原则、加强信息共享和反逃税避税机制等。三是提升税收交换信息的透明度及数据安全性。各国应采取措施增强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能力,以提高税收征收效率并防范逃税避税行为。同时,也要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保护纳税人的个人隐私。四是规范和管理税收策略。各国应建立统一的跨境电商税收规定,明确税收主体、税种和税率。同时,也要加强对数据信息的管理和保护,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税收策略的优化和管理。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
联系方式:周游,13813880313,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2427室,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