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的分离是实证主义法学传统始终不变的观点,而哈特在这个主题上将实证主义法学向前大大地推进了一步,因此也使人们对法律与道德这两种社会现象的关系的认识大大前进了一步。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上,哈特坚持实证主义的基本立场,认为法律和道德是有联系的,但并无“必然的联系”。尽管他的学说是以法律实证主义为基础,并被公认为是战后这一派的主要代表,但他的学说又具有向自然法学说靠拢的特征。在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学说争论的中心,即法律和道德的关系问题上,哈特采取了“中间路线”。
哲理:论坛版
2010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