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重要指导原则,邓小平不仅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内涵上确立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内核,而且对这一价值内核的现实化途径作了相关论述,奠定了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伦理基础和发展方向。邓小平法制理论中的“以人为本”思想,既是邓小平社会主义法制思想认识的深化,也是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对于我们今天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0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