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以我国量刑制度改革为背景,对2010年10月由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签发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了深入的理论解读。作者认为该意见实际上采纳了“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即法院维持现行的法庭审理程序模式,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中。该意见规定由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由被告人、被害人提出量刑意见,有利于对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在被告人不认罪案件的量刑程序问题上,作者认为,在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中,由于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存在实质性的差异,两种程序的交错容易产生一些潜在的隐患。
判例与研究
2011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