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和“肤”在古代汉语中属于两个不同的造字系统。“皮”的本义是指兽皮和植物的表层,在先秦时不能用于人的皮肤。如《左传·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译为:“皮都没有了,毛附着在哪里呢?”《汉书·高帝纪》:“以竹皮为冠。”译为:“用竹皮做帽子。”后来,“皮”引申为制过的兽皮和兽皮制作的东西。有时,“皮”也用作动词,同“披”,意为“剥去皮”。“皮”引申为抽象意义时,意为“表面的”。如
中学语文园地:高中版
2005年Z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