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军事法的部门法地位——着重于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1-01-11
/ 1
在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军事法的部门法地位存有争论,这与学者们对军事法的概念、性质和调整对象的不同界定有关。在我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权力体系架构中,军事权属于独立的国家权力,作为对军事权进行法律规制,调整武装力量建设领域的军事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军事法,具备独立的部门法属性。无论从广义上还是从狭义上,抑或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来界定,军事法都无法为其他法律部门所包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应当属于独立的法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