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一体化法律治理的模式问题是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的重要课题。硬法治理是美国州际合作的制度基础,软法治理是粤港澳经济一体化的次优选择,混合治理是欧洲一体化的成功保证。区域一体化没有统一的法律治理模式。各地区域一体化法律治理应该在合法、平等互利、公开参与的基础上,从区域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选择适合本区域区情的法律治理模式。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3期